2023.10.20 21:59 臺北時間

【風電高峰論壇5】力拚離岸風電3-2期順利完成選商 能源署長游振偉掌握一要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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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署長游振偉於《鏡週刊》主辦的「2023離岸風電高峰論壇」表示,會與開發商充分溝通,在取得最大共識的狀況下,讓3-2期順利完成選商,達成能源轉型目標。
經濟部能源署長游振偉於《鏡週刊》主辦的「2023離岸風電高峰論壇」表示,會與開發商充分溝通,在取得最大共識的狀況下,讓3-2期順利完成選商,達成能源轉型目標。
游振偉進一步表示,除了上述3座風場,包括沃旭、允能等開發商的風場也持續在建置當中,而且每天都會有新的進度。之前,雖然因為疫情的影響,邊境管制導致施工進度落後,並且連帶地影響融資問題,但在政府部門、開發商、金融機構等共同努力、協調下,大家透過24小時緊密的溝通,逐步解決許多問題。
台灣的離岸風電開發相當仰賴外國的技術人員,游振偉說,在疫情期間,因為邊境管制的關係遇到許多的困難,經濟部就跟疫情指揮中心討論了許多管制方面如何調整的方案,從1.0到2.0到2.1、2.2到3.0等等,持續地根據整個疫情的變化做調整、精進。在疫情最嚴峻的時候,甚至跟開發商共同租下防疫旅館,以利風場的建設。而這個過程,能源署也逐漸建立了一些海事工程船舶使用的機制。
根據《船舶法》,本國籍的船必須優先使用,游振偉說,政府一方面要確保本國籍的船要優先使用,一方面又要讓所有的開發商都可優先找到、使用到他所需要的船舶,幾經思考,政府也根據離岸風電的發展訂出船舶使用原則。在這樣的原則下做了一些及時的調整、修正,包括船舶可以機動地彈性使用在國內,讓不同的開發商共同使用船舶。這些機制都是透過大家一起討論,逐漸把他建立起來。
針對漁業協調,游振偉表示,很多開發商認為漁業協調要達成共識的難度很高,所以經濟部也跟農業部展開跨部會協調,將漁業協調朝著制度化與公式化的方向處理,以既有的補償公式為基礎,研議出一套新的漁業協調機制,讓開發商可以更快速地與許多漁業單位達成協議。
2026年到2035年,台灣一年將釋出1.5GW的離岸風電裝置容量,游振偉指出,如果把這10年分為前後,前面大概會釋出6成,後面大概會釋出4成,3-1期已經在去(2022)年完成選商,3-2期9月27日已公布草案,預計2028年及2029年併網,3-3期則預計在2030年及2031年併網。接下來,後面的4年,根據風機的發展與風場的開發狀況,包括以浮式為基礎的離岸風電風機也會有更多的規劃與使用。
游振偉說,在現行的區塊開發制度上,透過行政院各相關單位聯審,能源署會快速且優先標定限制開發區,不讓開發商開發,避免浪費時間與資源,這些包括有國防使用需要或漁權問題等等區域。
據了解,離岸風電開發商目前向政府所申請的風場,裝置容量約12GW,其中通過環保署有關環境評估的風場,裝置容量約6GW。游振偉表示,3-1期已經順利完成,針對3-2期將釋出的3GW,能源署與產業發署會與開發商充分溝通,希望在取得最大共識的狀況下,讓3-2期順利完成選商,達成台灣能源轉型目標。
更新時間|2023.10.21 12:5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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