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2 10:50 臺北時間

痛批兒少案「加害人資訊」也不能公開 兒權:到底是保護了誰?

mm-logo
時事
兒權團體痛批《兒少法》對加害人資訊保護太全面,未真正保護到孩童。示意圖,圖非當事人。(東方IC)
兒權團體痛批《兒少法》對加害人資訊保護太全面,未真正保護到孩童。示意圖,圖非當事人。(東方IC)
本刊8日獨家揭露北市一家幼兒園今年驚爆男教保員性侵6名女童醜聞,全案至今竟已有超過12名女童受害,消息一曝光,震驚社會。對此,兒權團體痛批《兒少法》對加害人資訊保護太全面;另外,法界人士則認為不是法律有問題,而是執行面出現紕漏。
《兒少法》草案近年來不斷修正,包含涉嫌性侵或兒少案件當事人姓名、學校名稱等相關資訊都會隱藏。然而,本刊8日獨家揭露北市一家幼兒園今年驚爆男教保員性侵女童,全案至今超過12名女童受害,然而,礙於《兒少法》規定媒體無法揭露相關資訊,導致家長持續將孩子送去托育,如同親手送小孩入虎口,讓大票家長得知真相後自責不已。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兒權協會理事長王薇君表示,很多資訊都不能報導,而他們在協助兒少案,質疑「什麼都不能講,到底是保護了誰?」王薇君痛批,你以為這些慣犯可教化,但很高機率又再犯,反問「當你給加害者機會,誰給無辜孩子平安長大的機會」。
據報導,兒少團體直言,如今法律制度對於加害人資訊保護太全面,對一般民眾來說,未能起警告作用;法界人士則認為不是法律有問題,而是執行面出現紕漏。律師劉韋廷也坦言,補教業或保母受《兒少法》規範需提供良民證給主管機關,但實際上這些出事保母不是政府立案,而是私人保母,認為這狀況仍要修法。
回顧案件,2001年的大貓偷拍案件,震驚社會,被害人年紀最小僅有3歲,當時主嫌遭判10年出獄後,仍依舊未悔改,甚至重蹈覆轍。另外,北市一名30多歲男子在媽媽開的幼兒園當老師,因性侵多名女童遭家長指控,但最終因驗傷沒過、未有監視器,獲不起訴,且因為《兒少法》媒體不能揭露詳細資訊,因此又有家長送小孩過去,導致多名女童遭侵害。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11.12 11:32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