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析研判以境外勢力可能藉虛擬貨幣匯入台灣買票,收買特定人士、樁腳,刻意操控選舉可能性最大,因虛擬貨幣有隱密性,不容易溯源追查,且金額無上限、各種虛擬貨幣可容易轉換、變現、洗錢不易被發現,資金調度迅速等特性,認為是最可能的介入選舉管道。
另外,中國利用「NFT」期約賄選,可在選前約定在特定時間、價格買回,因有合約保障,也可能被用來買票;中國也可利用虛擬貨幣代替現金買票,可避免被當場抓獲。此2類買票可能成為新興買票模式,成為警方偵查重點。
虛擬貨幣亦稱加密貨幣,最早在暗網中曾以比特幣進行毒品買賣,另外勒索軟體也是駭客進行索錢途逕,近年被廣泛使用於詐騙犯罪、地下匯兌、洗錢等犯罪型態,金流可先轉換成虛擬型態,在網路上利用世界各國交易所虛實流通後,再逐層轉進台灣。
這些金流可被視為「在雲端跑」、「在虛擬世界流通」,但在現實世界要被接受,必須有一個「落地機制」,也就是能轉換成各國實體貨幣進行消費買賣。
目前全球最大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幣安「Binance」,幕後負責人是中國籍趙長鵬,原先於2017年在中國成立,因大陸禁止虛擬貨幣而轉向往海外發展,2019 年在美國成立幣安美國公司,目前在新加坡設立亞太部門,但近期美國掛牌後,曾因違規被開罰過,被聯準會盯上注意。
照理說,虛擬貨幣交易不需申請落地,但幣安日前卻向金管會申請台灣分公司,並向金管會遞交法遵聲明,準備申請實體交易辦公場所,目前金管會審核中也引起檢警注意。
根據《紐約時報》報導,美國政府在11月21日表示,趙長鵬於西雅圖聯邦法院承認違法洗錢罪名,認罪後同意支付5千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罰款,並辭去公司執行長職務,幣安本身也挨罰43億美元(約新台幣1349億元),趙還可能面臨18個月牢獄。
刑事局研發科長莊明雄告訴本刊,虛擬貨幣首重隱密性,因為都是點對點去中心化加密交易,多數虛擬貨幣交易所設在哪都沒有公開資訊,照理說幣安根本不用在台灣申請落地,如同大陸支付寶在台灣也沒有落地窗口,民眾只要上傳資料跟信用卡資料即可以購買,根本不需結算。
不過這似乎引起了警方的關注。莊明雄科長在受訪時對於虚擬貨幣未來可能淪為洗錢工具表示擔憂,如果境外交易所沒辦法掌握kyc資料,擔心它可能成為賄選管道。
莊明雄解釋,虛擬貨幣是透過一連串包含數字、英文字母、加密雜湊函數的冷錢包,轉成一個貨幣就可在短時間內完成交易,但若要拿到法幣現金如新台幣,必須經過台灣交易所才可以轉換成新台幣。
莊明雄指出,虛擬貨幣不論轉幾手,最終仍需變現才可使用,當轉換成實體貨幣時,出面提領人的實名制很重要,因為這是追蹤不法金流的源頭。
他解釋,虛擬貨幣不會拿來做第一線犯罪使用,如選民對樁腳,不太可能要老百姓為了1、2千元去申請帳號。但若樁腳跟金主交易,用這種方法製造斷點,讓執法人員很難追查。
舉例來說,若中國有屬意的候選人,可先找10個合作大樁腳成立10個虛擬貨幣帳號,每個月固定打一定幣額進去,請大樁腳再找配合的小樁腳,把錢領出後發現金給選民,這樣很難抓到幕後買票元凶。
「理由是很難證明誰拿錢給樁腳,除非錄影證明」,莊明雄分析,境外資金可用類似洗錢、隱匿財產手法,把錢匯入可影響選情的組頭、樁腳或特定有影響力的意見領袖,就可達到買票目的。
我國在2021年底,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已將虛擬資產列為「非常高風險」洗錢管道,但至2023年3月,詐欺案多到民怨沸騰,行政院要求金管會成為虛擬貨幣主管機關,但因未立專法,由「業者自律」,根本無法遏阻虛幣黑錢流竄。
警政署預計在刑事局、各縣市刑大科偵隊進行種子教官培訓,針對選舉賄選利用區塊鍊買票提早因應,特訓500名「幣流分析師」,採購專業軟體因應。
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告訴本刊,規畫11月先由刑事局各外勤隊,各挑選2人受訓,由具犯罪防治與加密貨幣交易所等法務背景的專家授課,採實作訓練,針對「虛擬貨幣賄選」等時事分組競賽查金流。
林建隆表示,科偵專業分工,不必所有警察都是有證照的幣流分析師,但派出所員警至少要懂得虛擬貨幣是什麼,才能正確受理報案。刑事局近期將設計受理虛擬貨幣案件「例稿」,讓員警正確輸入錢包地址、交易序號,降低錯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