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4 20:52 臺北時間

暨大學生會前會長「運彩、娃娃機」賠錢 侵占公款68萬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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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暨南大學前學生會長侵占公款68萬元,還謊稱被偷,近日遭判刑。(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暨南大學前學生會長侵占公款68萬元,還謊稱被偷,近日遭判刑。(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暨南大學一名方姓男學生,在擔任學生會會長期間,聲稱活動款項68萬多元遭偷,還向警方報案,事後才坦言是因為投資娃娃機台、運動彩券虧錢,因此動用公款。南投地方法院近日判決,依侵占罪將方男判刑6個月;另因方男謊報遭竊,被依誣告罪判拘役20日。
暨南大學學生會去年6月幹部交接,新任幹部發現會費短少68萬多元,交接的前會長方男聲稱,該款項是為用來辦演唱會活動,從郵局領錢放在機車車廂後被偷走。
方男對於帳目不清的說法引發質疑,學生會在7月向警方報案,方男為了開脫罪嫌,也一度向警方報案款項遭竊。
然而方男同年11月坦言,任內會費短少狀況是因他個人挪用而產生,發出道歉聲明向學校和學生會致歉,並將款項全數歸墊完畢,強調會面對錯誤並積極彌補。只不過此事影響校譽重大,暨大校方已在今年1月處分退學。
方男遭南投地檢署依侵占等罪起訴,近日判決出爐,南投地方法院指出,方男投資娃娃機台、運彩虧損,為了填補虧損,竟侵占學生會款項高達68萬8,540元,還以誣告方式掩飾犯行,誤導警方辦案。
雖然方男坦承犯行,但學生會認為,方男回覆給學生會的內容與事實出入甚大,學生會不滿意方男的說法,也造成學生對學生會的信任難以重建,在方男為展現足夠誠意獲得原諒的情況下,不予緩刑;法院判決,方男涉犯《刑法》業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併科罰金新台幣8萬元;另依誣告罪判處拘役20日,可上訴。
更新時間|2024.06.24 20:52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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