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台中市一對夫妻於2020年12月結婚,當初兩人因懷孕才倉促結婚,婚後頻頻發生摩擦,人夫指控兩人感情基礎薄弱、性格不合,妻子儘管在家當主婦,卻揮霍無度,也不珍惜他辛勞工作,三餐都懶得煮飯,只靠外送,每月生活開銷,連帶妻子的購物消費高達9至13萬元,光是外送就花超過1.7萬元,導致家庭收支失衡。
不僅如此,人夫還控訴自己長期承受妻子的精神暴力,自己下班後若沒有立即為女兒洗澡或清洗奶瓶,妻子便會計較他付出不夠多,甚至情緒失控,要求丈夫下跪,大吵大鬧。雙方起衝突時,妻子還會透過摔東西、自打巴掌、下跪、哭鬧等行為來逼迫他順從,或者持刀相向以死威脅。妻子也會任意指摘公婆,或者用話貶低丈夫,屢屢辱罵「嫁給你很衰」「小雞雞」「不持久」「胖子」等話。
人夫指出,雙方自2022年5月起分居至今,夫妻感情已難挽回,故向台中地院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妻子給付女兒每月9,000元撫養費至成年為止,此外,還需支付他在分居期間為女兒支付的學費及其他費用,總計超過17萬元。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審酌人夫提出的LINE對話、照片等證據,且人妻從未出庭提出辯詞,認定雙方婚姻名存實亡,均無意願維繫婚姻,已無法挽回,因此判決准予離婚。人妻除了每月需支付9,000元的撫養費直至女兒成年外,還需賠償給丈夫16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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