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經警方擴大追查,與苗栗縣、桃園市、彰化縣及台南市警力共組專案小組,後續再於今年3月至6月,在桃園、彰化及苗栗等地發動3波緝捕行動,向上溯源查獲車手頭陳姓少年、外籍收簿手高姓男子等人,收水林姓男子,向下刨根查獲泰國籍賣帳戶移工等共20名犯嫌到案。
專案小組調查,20人中包括26歲的阮姓男子等7名越籍移工、賣帳戶的3名泰籍移工與10名台籍車手,當中有6名是中輟生。 阮姓嫌犯向警方供稱,他在網路上看到詐騙集團徵才訊息後加入,由他負責找來梅姓同鄉等多名逃逸移工,以1萬5,000元代價向外籍移工購買帳戶及金融卡,再以2萬元賣給詐騙集團使用。
另外,詐騙集團也吸收多名中輟生當車手,全部交由阮嫌管理,他們駕駛已經註銷車牌的車輛,載車手到ATM提款,再用地下匯兌的形式交給詐騙集團,得手贓款後,可抽取1%到3%利潤。
警方共查扣金融卡25張、存簿4本、贓款28萬餘元、註銷車牌15面、空氣步槍2把、安非他命毒品1包、吸食器3組及犯案用手機10支等贓證物,初步清查被害人34人,被害金額超過千萬元。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其中越南藉阮嫌等6人均經檢察官聲押禁見獲准,並於日前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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