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1 12:50 臺北時間

客家金曲歌王涉#MeToo被控酒後性侵 「罪嫌不足獲不起訴」發聲

mm-logo
娛樂
客家金曲歌王黃連煜去年捲入#MeToo事件,案件暫獲不起訴處分。(本刊資料照)
客家金曲歌王黃連煜去年捲入#MeToo事件,案件暫獲不起訴處分。(本刊資料照)
台灣去年爆發#MeToo風暴,客家金曲歌王黃連煜也被一名昔日情同徒弟的女網友發文影射性侵,女子指控黃趁著酒後對她性騷甚至脫她褲子將異物插入下體等,黃連煜則發聲明反駁。而此案件由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接獲告訴後展開偵查,不過昨(10日)因認定罪嫌不足,決定不起訴。
去年6月8日,一名女網友以小帳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大學時會去某男歌手的工作室找其討論音樂,由於男歌手很會品酒,每次他們見面必定喝酒,一開始她以為兩人是單純的師生情,沒想到某次酒後男歌手突然搭了她的肩並強吻她,甚至褲子也被脫下、下體被異物插入,不知自己當天是如何返家。
儘管女網友沒有指名道姓,不過不少網友猜測當事人就是金曲客家歌王黃連煜;事後黃連煜向合作單位發表澄清聲明稱「純屬虛構幻想」「造成黃連煜先生及其家庭莫大傷痛」,女網友見狀則直接點名「對方目前已經發出聲明撇清責任且要對我提告,那我也只能迎戰了」「阿煜先生,對不起你了」,證實該男歌手就是黃連煜。
之後黃連煜發布聲明稿澄清,強調「乃屬無端指控,性侵一節絕非事實」,並稱痛恨有心人士假藉MeToo風潮惡意中傷他人,要網友別再轉發,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此案後續由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接獲告訴後展開偵查,就黃連煜於2022年間利用告訴人酒醉乘機性交,違反意願強制性交部分進行調查,不過昨檢方認定乘機性交、強制性交等犯罪嫌疑不足,決議不起訴處分。
根據《聯合新聞網》《中時新聞網》報導,今(11日)早黃連煜稱有把握自己沒做過此事,但尚未收到不起訴通知不方便評論,希望低調處理、讓法律歸法律。而此案目前也仍未確定,告訴人得聲請再議。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4.09.11 17:01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