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8日,一名女網友以小帳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大學時會去某男歌手的工作室找其討論音樂,由於男歌手很會品酒,每次他們見面必定喝酒,一開始她以為兩人是單純的師生情,沒想到某次酒後男歌手突然搭了她的肩並強吻她,甚至褲子也被脫下、下體被異物插入,不知自己當天是如何返家。
儘管女網友沒有指名道姓,不過不少網友猜測當事人就是金曲客家歌王黃連煜;事後黃連煜向合作單位發表澄清聲明稱「純屬虛構幻想」「造成黃連煜先生及其家庭莫大傷痛」,女網友見狀則直接點名「對方目前已經發出聲明撇清責任且要對我提告,那我也只能迎戰了」「阿煜先生,對不起你了」,證實該男歌手就是黃連煜。
之後黃連煜發布聲明稿澄清,強調「乃屬無端指控,性侵一節絕非事實」,並稱痛恨有心人士假藉MeToo風潮惡意中傷他人,要網友別再轉發,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此案後續由士林地檢署檢察官接獲告訴後展開偵查,就黃連煜於2022年間利用告訴人酒醉乘機性交,違反意願強制性交部分進行調查,不過昨檢方認定乘機性交、強制性交等犯罪嫌疑不足,決議不起訴處分。
根據《聯合新聞網》《中時新聞網》報導,今(11日)早黃連煜稱有把握自己沒做過此事,但尚未收到不起訴通知不方便評論,希望低調處理、讓法律歸法律。而此案目前也仍未確定,告訴人得聲請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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