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8 11:35 臺北時間

女學生遭公車輾死前曾呼救 司改關懷互助協會籲:應釐清司機是否有殺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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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遭巨業客運違規轉彎撞死的東海女大生在事故發生時只壓到手,並未重傷死亡,卻被司機二度輾壓。(翻攝畫面)
遭巨業客運違規轉彎撞死的東海女大生在事故發生時只壓到手,並未重傷死亡,卻被司機二度輾壓。(翻攝畫面)
近日台中宮原眼科附近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東海大學林姓女學生與學姊2人行經斑馬線時,遭巨業客運施姓司機違規轉彎撞擊致死。這2天案情發生大轉折,據家屬轉述,林女大學生在事故發生時只壓到手,並未重傷死亡,當場有痛苦呼救:「好痛!救命!」,但司機下車查看後,在未確認安全的情況下重新移動車輛,導致二次輾壓林女,最終不幸喪命,此事迅速引發社會強烈撻伐與廣泛關注。
針對此事,司法改革關懷互助協會理事長李震華表示,本案涉及嚴重的刑事司法問題,檢察機關應秉持「勿枉勿縱」的原則,深入調查事故真相。尤其是,被害人家屬指述的2次碾壓情節非常具體,林女家屬指出,林女事故後手臂遭輾斷,仍能呼救,但司機下車查看後未採取任何急救措施,反而再次駕車前進,最終導致其頸部被輾壓致死。就此,檢方不能不視而不見,應全面探求證據,包含傳訊同行受傷學姊、目擊路人,以釐清施姓司機是否有殺人之故意。
李震華進一步指出,施姓司機曾有同樣開客運肇事致人死亡的前科,2011年就曾駕駛公車撞及一對母女分別致死及重傷事故,但在這次事故中疑似隱瞞該項前科紀錄,這更應成檢方須全面深入調查是否有殺人故意的原由。他強調,在法律上,致重傷的賠償金額往往大於致死的金額,而保險理賠中死者與重傷者賠償額度也有明顯差異。
李震華認為,有前科經驗的司機,或許會為了減少賠償的金額,有可能藉機2度碾壓受重傷的路人致死,以減少其理賠金額。所以檢察機關應如同辦理殺人案件般,仔細查證目擊證詞、現場微跡證與相驗等事實,還原事件全貌,給社會與受害者家屬提供一個明確的交代。
針對此案極具爭議的司機涉及二次輾壓指控,李震華沉重呼籲檢方,要以最高標準進行調查,確保真相大白,不容任何冤屈或縱容。李震華強調,司法公正與社會信任息息相關,此案不僅關乎一個家庭的悲劇,更涉及整個社會對司法體系的信心與期待,請檢方務必勿枉勿縱。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新時間|2024.09.28 11:3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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