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洪伯豪指出:「事前就請桌球顧問將兩位小將的每一局、每一球都設計好,演員也得預先練好該怎麼打、怎麼回。」桌球顧問有如「動作指導」,在拍攝現場緊盯動作是否正確、力度是否足夠。儘管準備充分,但在苗栗小巨蛋拍攝的壓軸球場對決戲,仍讓洪伯豪直呼:「那20分鐘的戲是大魔王,拍一個禮拜才完成。」
由於桌球的速度、方向與演員的動作、表情無法每次都完美配合,得以特效輔助,全片特效鏡頭約400多個。為此,要先畫好分鏡,拍攝時特效人員也得在旁待命、觀察。往往一個畫面要多次拍攝:先拍演員現場打球的動作、再拍沒有演員的空景供特效使用,兩者的攝影機運動還要一致才能合成。桌球相關特效也由顧問把關,確認演員動作與球的路徑、高度是否相符。
全片製作預算約5,000萬元,除國片輔導金800萬元與台中市補助金150萬元,另有文策院、華映、中環、台灣大哥大、緯來等11個投資者。因影片風格清新且勵志,在台北電影節開幕映演獲得不錯迴響,製作公司透過各地政府單位協助推廣到教育界與體育界。洪伯豪特別強調:「《乒乓男孩》從桌球出發,並與主角的成長緊密扣合,希望讓孩子在追夢過程中,勇敢迎向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