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淑華昨(26日)於市議會質詢時指出,去年台北市國中小通報性侵害、性騷擾等通報是1,164件,相較前1年新增268件,通報成長率將近3成,然而成案比率僅13%;台北市近4年收到霸凌通報數超過800件,成案比例僅10%。許砲轟,台北難道是霸凌地獄?性騷天堂?通報案件年年激增,但教育局只當總機,「還是學校跟教育局認為學生所受的委屈都是假的嗎?或者這都是學生自己幻想被騷擾嗎?」
許淑華指出,學校接到霸凌、性侵與性騷通報後,均會依規定成立審議委員會,但成案率都極低,批教育局形同虛設。家長不滿校方處理向教育局申復,而教育局僅會發函要學校說明,接著就繼續掛機,再交由學校的同批委員會再次審理,等於讓「球員兼裁判」的情況一再發生。而整個霸凌調查流程通常要3個月以上,結果多數不成案,性侵害、性騷案件處理如出一轍,根本讓受害者遭遇二度傷害。
許淑華要求台北市長蔣萬安改善現有處理機制,包含明確校園霸凌與性侵害、性騷擾案件的成立要件,縮短調查時間,並建立完善的受害者保護機制;倘若家長不滿校方處理,教育局應主動介入重新調查,而非僅發函要求學校解釋便無下文。許淑華呼籲教育局重視此議題,避免讓受害者陷入孤立無援的處境,孩子應在校園安心成長,而非擔憂成為下一個受害者,「教育局不能再當總機、掛機!」
對此,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回應,面對疑似校園霸凌事件,學校依法審慎嚴謹調查與認定,即使最終依法不成立霸凌行為,學校均會持續關注學生行為表現,面對學生偏差行為提供適當的輔導,以維護學生身心發展。教育局提到兩個重點,第一為「依法嚴謹認定校園霸凌事件,積極輔導學生偏差行為」,校園作為教育的重要;第二是「校園霸凌零容忍 嚴謹調查釐清案件全貌」。
對於霸凌成案數較低,教育部說明,主因係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4條規定,霸凌行為應符合「持續」「侵害樣態」「故意」及「造成損害」4要件,面對學生的偏差行為需嚴謹針對法定的要件進行逐一審認,且該準則立法精神係考量校園為學生學習成長的場域,霸凌事件的核心在於人際互動,故在生對生霸凌事件中,允許學生一定的試錯空間,並強調透過調和機制,讓當事人有機會對話、修復關係。
教育局強調,學生的偏差行為都會妥善處理,但偏差行為不等於霸凌;只要有人提出不舒服的感受,學校都會通報並立即輔導,透過教育與溝通來改善情況,至於是否為霸凌仍應該依法嚴謹認定。教育局強調對校園霸凌零容忍,處理校園疑似霸凌案件時,均需依法規所定處理流程及調查期限辦理,透過訪談、調閱相關紀錄等,嚴謹的調查才能釐清事件的全貌,同時更會提供關懷輔導與支持,積極關注學生身心發展,以營造安全、友善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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