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苓今天在臉書發文,直嘆當畫家比作家還要辛苦,更點出5個「現實很骨感」的殘酷真相。第一,從現實面來說畫家比作家還慘。苦苓指出,作家好歹能讓出版社出本書(成本並不高)、甚至自費出版也行;畫家卻幾乎不可能自己出錢租場地來展畫、賣晝,而畫廊成本高,也不太會投資在沒什麼名氣的畫家身上。
苦苓續指,就算順利展出,又擔心沒有人來看、更怕人只看不買,往往還要使出渾身解數的「攬客」「推銷」。苦苓舉例,曾有一位畫家,因為總統來看畫展、買了他的作品,原因是他太太和第一夫人曾經一起學插花,結果副總統就派人來說也要來買,但畫展即將結束,為此還苦求主辦單位延展3天、等到副總統上門來買畫並跟他合照為證,讓苦苓嘆,「真正是艱苦啥人知?」
第三,若幸運的作品被公家美術館看上獲想要購藏,不幸的是他們經常會狠狠的殺價,不但價格「打到骨折」,甚至要求「買一送二」,且理由一概是「政府預算有限」「名譽重於金錢」,讓畫家真的是又愛又恨、如食雞肋。
第四,至於公家或私人團體「訂製作品」,那更是「潛規則」一堆。例如要求作者鉅額「回饋」就𣎴用說了,甚至呈獻教廷的「台灣聖人圖」,也有金主要求畫家把自己畫進去,「真的是惰何以堪、錢何以不堪?」
最後,苦苓再指出一個關鍵差別,如果作家一本書暢銷,就可以一直再刷、一直收版稅。畫家縱使高價賣了一幅畫,畫賣了就沒了,也不可能再畫同樣的一幅來賣,除非是版畫,但那還是有限量,而且價格也會被數量稀釋。
苦苓表示,自己很欽佩那些名成利就的畫家,也感佩許多還在堅持創作的畫家,「你們的藝術之路確實坷坎,但也必將收獲更甜蜜的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