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吳子嘉2024年1月在自己的網路直播節目《董事長開講》中,不斷以渾蛋、雜碎、最大爛貨、王八蛋、狗、小丑等詞彙,及包含「X你老X」等三字經在內的羞辱用語,批評柯文哲和質疑《美麗島電子報》民調真實性的黃光芹。
2人蒐證後對吳子嘉提告,北檢認為吳子嘉透過網路、傳媒故意公開羞辱他人,貶損他人名譽和人格,對照前後文顯然並非他平時的口頭禪,因此將他起訴;吳子嘉也向法庭認罪、坦承犯行,還說自己以後要「少講」髒話。
柯文哲和黃光芹還時對吳提出100萬元的民事附帶求償,雙方透過調解委員會斡旋和解,但因為條件差距過大、調解破局,求償部分將移由民事法庭分案審理。
台北地院認為,吳子嘉在直播節目公然以粗鄙言語侮辱對方、缺乏尊重他人名譽的法治觀念,考量他坦承犯行,但尚未達成和解,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每日1,0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