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男7日晚間搭乘台鐵區間車前往台南站,不慎將裝有400萬元現金的提袋遺落在火車上,下車後才驚覺忘記提袋,向服務台反映,最後經列車長協助尋獲,清點後共約有新台幣400萬元。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今(9日)表示,胡男聲稱,鉅款來源是他長年在台工作所得,加上部分向友人的借貸款項,當天會隨身帶這筆錢是為了向親友償還先前購置越南不動產的借款。
綜合《中央社》《中時新聞網》《中天新聞網》報導,胡男在案發後,與1名自稱是胡男「姊夫」的人出面想領回400萬,不過經警方向移民署查證了解,發現這名「姊夫」的越南籍妻子與胡男並非親屬關係,因此猜可能只是親暱的稱呼,而這名「姊夫」是在台南從事製造業。警方調查,起初透過「姊夫」稱是從事石材買賣,但警方發現疑點後,胡男改口是這筆錢是買房的借款,是向友人借款加上積蓄湊齊要歸還給「姊夫」發薪水。
由於整件事情,胡男前後說詞不一,警方目前對相關說詞持保留態度,並持續派員進行相關比對及查證,全案仍有諸多細節待釐清,等確認資金來源與用途並無不法後,就會通知胡男來領回。鐵路警察局也指出,此案涉及鉅款,且當事人身分、資金來源仍有諸多疑點待釐清,已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據悉,胡男面對大筆現金無法第一時間領回,態度顯得很淡定;400萬元現金鉅款仍由台鐵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