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0 11:13 臺北時間

京華城案官司才剛開始 檢察官認應再延押柯文哲等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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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貪污及侵占政治獻金弊案。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貪污及侵占政治獻金弊案。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貪污及侵占政治獻金弊案,柯文哲、沈慶京、李文宗及應曉薇等4被告遭起訴後,審理期間第一次延押期限將於6月1日屆滿,檢察官認為有續押必要,建請法院第二次延押,法院今提訊4人進行訊問,柯文哲等4被告均認為無再延押必要,再決定是否予延押至8月。
今天庭訊中,沈慶京突舉手表示容積率沒有問題,沈要接著陳述時,被審判長江俊彥制止,告知他今天是證人詰問,沈的律師則向合議庭道歉表示,來不及制止沈發言,審判長江俊彥接著說了2次「這個官司才剛開始」後表示,詰問會很長。
今天開庭也傳喚證人苗博雅,由於李文宗沒有要對苗進行詰問,因此先就李文宗延押部分審理,李的律師強調,只對朱亞虎的證詞的證據能力有意見,朱亞虎已詰問完畢,李文宗已無串供之虞,也沒有逃亡可能,無羈押必要。
全案去年起訴後,今年1月柯文哲等被告遭法院裁定羈押,審理中第一次羈押期限為3個月,台北地院3月28日認為,柯文哲等4人涉貪污罪嫌重大,柯的貼身帳房橘子至今潛逃,被告有逃亡及串證之虞,裁定自4月2日起延押2個月至今年6月。
台北地院已排定逾百次期庭,至今年11月27日將密集開庭,預計年底審結,審理中第一次羈押為3個月,可延長6次,每次2個月,柯文哲等4被告一審最長羈押期間為15個月至2026年4月為止;若一審宣判前柯文哲仍遭羈押,上訴二審後,將由高院合議庭審理是否續押,羈押期限則重新計算。
更新時間|2025.05.20 11:1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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