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2023年3月30日深夜,吳男受男顧客邀約到住處剪髮,由於抵達時已經是31日凌晨0時許,深夜1時許剪髮結束後應男客之邀留宿。男顧客入睡後,吳男卻趁機對其進行侵犯,對方驚醒後發現下體被吳男手機照射,立即報警。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美髮師辯稱,男客先用手抓一下他的生殖器,「我以為他有這個意思」;然而法院調查雙方訊息內容,發現吳男後續傳訊息中寫道「我先跟你說抱歉,沒經過你的同意,在你熟睡的時候幫你吹」,認定對方行為足以證明觸犯乘機性交罪,判處3年2月徒刑。
吳男不服提上訴,二審改認罪並與對方達成和解,同意賠償65萬元;他出庭時表示,自己年紀尚輕、犯案當時一時衝動,深感懊悔,且積極從事志工服務,希望法官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台中分院二審考量他無前科,並深刻反省,最終改判1年10月,緩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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