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林依成(50歲)是司法官訓練司所(現改制為司法官學院)第40期結業,東海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曾任臺灣彰化及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現任台中高分檢檢察官辦事(二專生),擔任檢察官工作迄今將屆22年。
林依成辦過的大案包括:彰化員警楊順吉收受賄賂及販毒案、立法委員候選人陳聰明等8人現金行賄案、方敏懿等18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強盜及擄人勒贖等案、邪教聖母林欣月踩爆女信徒肝臟虐殺案、馬來西亞拿督、新力旺集團總裁莊周文涉博弈平台洗錢狂撈594億元等重大案件。曾獲頒「法眼明察」、「執中仗義」及「為正義而奮戰」等殊榮獎項。
林依成說,檢察官通宵達旦、衝鋒達陣的精彩,他已經走過、也歷練過;正值壯年,他不想錯過這個轉職的黃金時期。林說已將人生最精華的20餘年,均奉獻給熱愛的檢察工作。「人生下半場,想以不同的視角檢視、回顧司法,豐富人生視野。」未來將以誠信為根本,專業為利器,效能為路徑,為當事人擬定打造訴訟策略,實現他們心中所求的圓滿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