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聲明】
針對學生反映本校女子足球隊教師疑涉違反《人體研究法》等事宜,學校已完成相關調查,說明如下:
一、關於受試者費用,國科會精準運科研究計畫第一年(113年)的受試費用,當時因未即時辦理經費核撥,後已於114年1月完成發放至受試學生個人帳戶,且經查並無收回當隊費之情事。但早期其他研究之參與受試者費用,因周師思慮不周,致在未明確取得受試學生同意情況下,有請學生繳回部分費用,作為球隊訓練管理之用,雖用於球隊隊費等相關庶務費用,但處理程序並不適當。
二、針對抽血過程問題,部分抽血非由專業護理人員執行,且抽血過程前未提供完整書面說明,並取得同意之情事,不符人體研究法及相關規定。依調查結果,已終止計畫之執行及以本校女子足球隊員為研究對象之資料收集,所收集的研究資料不得納入研究分析與發表,並請計畫主持人完成銷毀處理程序。
三、周師帶領球隊參與計畫發生之上述情况,周師在今年五月大專盃結束後,已請系上同仁帶著其親筆簽名的道歉信,向全體足球隊學生宣讀道歉。本校針對周師相關行為,去年12月初即解除其行政及教練職務,未來也不得再帶領運動代表隊。本校運休學院院長及體育室主任,近日也持續與學生聯絡,希望能與學生會面,代表學校再次表達歉意。
四、針對目前運動競技學系將球隊訓練與大四必修課程學分合一之安排,學校已於教務會議中通過修改相關規定,確保學習與訓練之合理分離。運動代表隊也增加教練增能課程,強化教練與學生的訓練溝通方式,以及運動代表隊隊費的使用合理性。
五、周師的博士學位論文內容,經查並無涉及抽血與受試者費用發放之情事,惟論文中所載「已通過研究倫理委員會核准」及「取得選手同意書」等敘述,與實際情況不符,惟並未達撤銷學位之重大情節,已要求周師更正。
六、學校一向重視研究倫理與經費管理,未來將進一步強化相關教師之法規與倫理教育,並強化研究計畫的內部審查與管理機制,以維護學生權益與研究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