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山陀兒颱風襲台之際,屏東東港的安泰醫院清晨發生火警,1名值班員工及8名患者不幸罹難,並造成多人嗆傷,該院的「榮譽院長」藍委蘇清泉第一時間出面受訪致歉,說明是因為可能是因為電力運轉出狀況導致起火,承諾會負起全責。
縣府調查後發現,安泰醫院的A、B、C、D棟及復健大樓都有大規模違建,全院合法建築面積估算約2萬1,830平方公尺,違建面積約1萬310平方公尺,總違建率約47.2%,全院範圍內幾乎一半是未申請建照的違建,今年1月展開拆除作業。

據報,屏檢也針對此案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調查,蘇清泉自1992年9月30日至2007年8月31日,以及2008年7月到2012年1月31日間擔任該院院長,負責醫院營運事宜,卸任後又擔任榮譽院長至今,且自醫院改制為社團法人就持續擔任董事,對醫院的營運和決策有實質支配權力;而其胞兄蘇威菘則自1992年9月30日就擔任醫院的總務主管,負責院內的營繕工程業務。
針對事故發生原因,負責水電設備的鄭姓男子與獲院方委託辦理建築物防火避難及設備安全檢查申報的郭姓男子,同樣被列為被告。4人分別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業務登載不實等罪,但檢方偵結後4人均予以緩起訴。
檢方說明緩起訴原因,由於4人素行良好,且犯後均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也在偵查期間與全部家屬達成和解,違建部分意拆除回復原狀,而安泰醫院長期在屏南地區提供醫療服務,減緩偏鄉居民的就醫負擔,有一定公益性;部分被告具醫療及消防防火管理的專業技能,未來可以透過義診或公益勞務、專業事課的方式回饋社會,因此檢方認為符合緩起訴條件。
蘇清泉獲緩起訴2年,須於處分確定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1,000萬元,並於1年8個月內,在屏東泰武鄉、牡丹鄉、滿州鄉、恆春鎮、車城鄉、琉球鄉、獅子鄉共7個鄉鎮提供總計20次偏鄉義診服務;蘇威菘緩起訴1年,須支付公庫60萬元,並參加8場法治教育、提供政府機關或社區等公益機構團體40小時的義務勞動。鄭男、郭男則分別需支付60萬、80萬元予公庫,並分別須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及20次消防防火管理的無償授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