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9 15:43 臺北時間

他靠「14公分」偷約人妻摩鐵試車 好心提醒:偷吃不要留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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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與小王經常互傳鹹濕訊息,還約開房,法官確認為不足以當出軌證據。(示意圖,pixabay)
人妻與小王經常互傳鹹濕訊息,還約開房,法官確認為不足以當出軌證據。(示意圖,pixabay)
人妻小玲(皆化名)瞞著丈夫阿偉,經常與男子阿良互傳曖昧簡訊,兩人聲稱只是「我們不談感情,純粹經驗交流」,還提醒彼此「偷吃,不管跟誰,請不要留證據」,試圖掩蓋出軌行徑,阿良甚至向女方報告自己私密部位的尺寸。阿偉以此為證,氣得將兩人告上法院,要求賠償。但法院一、二審皆認為證據不足,判決阿偉敗訴。
判決書內容揭露,結婚超過15年的阿偉,意外發現妻子小玲出軌,不僅與情夫阿良長期傳送鹹濕簡訊,內容提到「明天沒小孩,可以先去汽旅」、「什麼時候去試車啦?」等開房邀約,甚至還有「做得好,偷吃,不管跟誰,請不要留證據」、「你對話記得刪,我可不想害到你」等偷情守則,小心翼翼互相提醒對方,試圖掩蓋出軌行徑,另外也交流性愛後的私密話題,「我們不談感情,純粹經驗交流 我怕愛上妳,就慘了」,阿良甚至報告自己的尺寸,直言「我昨晚量了,14公分」。
發現妻子出軌的鐵證後,阿偉怒火中燒,控告小玲與阿良嚴重侵害其配偶權,要求兩人連帶賠償高達10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為,小玲和阿良雖然談論到汽車旅館、感情和刪除對話等敏感話題,可是不足以證明兩人有逾越普通朋友關係的不正當往來,或許可能只是開開玩笑,且小玲並未明確答應要去「試車」,因此判斷這些訊息仍屬於朋友間的日常閒聊,認定阿偉的求償缺乏依據。
阿偉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另外主張小玲曾與另一名男子也有鹹濕對話,當時他提告並成功獲判賠10萬元,認為本案應比照辦理。然而,二審法院指出兩件案子的對話內容不一樣,不能相提並論,最終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定讞,不得上訴。
更新時間|2025.09.09 15:5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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