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1 17:11 臺北時間

清潔隊員因32元電鍋遭起訴 黃暐瀚:違法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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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有位清潔隊員將民眾回收的大同電鍋轉贈給認識的拾荒阿嬤,遭到檢方起訴。(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有位清潔隊員將民眾回收的大同電鍋轉贈給認識的拾荒阿嬤,遭到檢方起訴。(示意圖,本刊資料照)
有位黃姓清潔隊員將民眾回收的大同電鍋轉贈給認識的拾荒阿嬤,遭人檢舉,檢方近日偵結,以黃男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由於回收電鍋估算價值僅剩32.56元,此事件曝光引發熱議。資深媒體人黃暐瀚今(11)日po文,提到站在「法理情」角度來看的話,潔隊員「帶回家」的動作就已「侵占公物」,不過他支持法官酌量輕判,甚至給予緩刑,「但違法就是違法,不能因其善心,而大肆鼓勵。」
黃暐瀚今天於臉書po文,談到近日清潔隊員因32元電鍋遭起訴事件,他認為站在「情理法」的論點來看,清潔員惜物愛物,有善心也有善行;但若站回「法理情」角度來看的話,清潔隊員把資源回收物「帶回家」這個動作發生當下,就已經「侵占公物」了。
黃暐瀚補充提到,惜物愛物其實北市環保局一直都有將回收的廢棄物進行維護,修繕後變成二手家具,再低價賣出,或是直接贈送給弱勢家庭。也就是說,惜物愛物、幫助弱勢,都是北市府早已在做的事,清潔隊員處理資源回收品,只能繳回,不能私納,否則就是觸法。「這也正是清潔隊長所說:『勿以惡小而為之』的原因。」
最後,黃暐瀚表態說道,送電鍋的清潔隊員「雖有善心,亦有犯行」;「我完全支持法官酌量輕判,甚至給予緩刑,但違法就是違法,不能因其善心,而大肆鼓勵。」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新時間|2025.09.11 17:1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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