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暐瀚今天於臉書po文,談到近日清潔隊員因32元電鍋遭起訴事件,他認為站在「情理法」的論點來看,清潔員惜物愛物,有善心也有善行;但若站回「法理情」角度來看的話,清潔隊員把資源回收物「帶回家」這個動作發生當下,就已經「侵占公物」了。
黃暐瀚補充提到,惜物愛物其實北市環保局一直都有將回收的廢棄物進行維護,修繕後變成二手家具,再低價賣出,或是直接贈送給弱勢家庭。也就是說,惜物愛物、幫助弱勢,都是北市府早已在做的事,清潔隊員處理資源回收品,只能繳回,不能私納,否則就是觸法。「這也正是清潔隊長所說:『勿以惡小而為之』的原因。」
最後,黃暐瀚表態說道,送電鍋的清潔隊員「雖有善心,亦有犯行」;「我完全支持法官酌量輕判,甚至給予緩刑,但違法就是違法,不能因其善心,而大肆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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