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士林地方法院7月底針對一起侵害配偶權官司做出宣判,法官認定,被告人夫洪惇學偷吃女員工、生下1女,2人還在公開場合出雙入對,嚴重侵害洪妻的配偶權,因此判洪、女員工須連帶賠償洪妻200萬元。
新聞傳真/擁小三生子還納小四生女 精品天王高調外遇遭判賠

經常接受媒體採訪的精品代理商洪惇學,與妻子育有3名子女,7年前他跟小三外遇、生下1子,洪妻原諒,讓他把小三、私生子帶回家照顧,沒想到洪食髓知味,4年前又與小四外遇、生下1女,還高調放閃,洪妻忍無可忍,決定提告;法官審理後,打臉洪「妻子知情也接受」的說法,判他跟小四須賠償200萬元。
除了精品商高調外遇,一名邵姓士官也很離譜,他偷吃女同事被妻子抓包,竟異想天開,求妻子與小三共事一夫,邵妻不滿提告,獲賠20萬元。
本刊調查,官司敗訴的洪惇學大有來頭,他是惇聚國際公司的執行長、知名精品代理商,手握世界最大精品集團LVMH旗下3個品牌的台灣代理權,還跨足時裝、珠寶、甜點等領域,公司員工超過二百人,經常接受媒體採訪。

與小三生子 妻隱忍吞了
知情人士A先生告訴本刊,其實這是洪惇學第二次高調外遇,第一次洪妻為了家庭隱忍,沒想到洪竟然食髓知味,繼續亂搞,判賠200萬元,算是便宜他了!

A先生表示,今年44歲的洪惇學11年前與妻子結婚,陸續生下3名子女,婚後第5年,洪就與陳姓小三外遇,還生下一個兒子。洪妻得知後十分氣憤,但為了子女,她選擇原諒丈夫,因洪惇學要求,且陳姓小三個性乖巧,洪妻甚至答應讓陳女母子搬進家中,同住一個屋簷下,並由陳女負責照顧自己兒子在內的4名小孩,成了洪家的專職保母,但洪卻不滿足,又跟公司一名黃姓女員工搞不倫。

A先生指出,洪惇學4年前與小四黃女外遇,黃女學歷不高,但工作能力強,應對得宜,表現比同年齡同事出色,加上外型亮眼,很快吸引到洪的目光。雖然洪妻也在公司上班,但洪完全不給老婆面子,與小四談起辦公室戀情,2人還經常一同出席公開場合,讓擔任經理職的洪妻臉上無光。

雖然如此,洪妻為了家庭和諧,依舊選擇隱忍,未向丈夫表達不滿,直到前年3月,洪妻查看戶口名簿,赫然發現黃女已為丈夫生下1女,丈夫還瞞著她收養私生女,洪惇學與黃女也高調放閃,出席各種聚會、活動。不堪同事們在背後指指點點,這次洪妻忍無可忍,崩潰提告。

雖然證據確鑿,洪惇學在法庭上卻不認錯,強調他跟太太的婚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是為了子女才會同住,甚至以「太太曾認領他與陳女生的兒子、同意陳女在家裡專職照顧4名子女」為由,主張他與太太互不干涉對方交友。此外,洪也認為,他與黃女交往時的大小事,4年前就一五一十交代清楚,太太知情,也願意接受。
小四懷孕時 囑妻找月嫂
「黃姓小四實在是太囂張,洪妻為了守住孩子的繼承權,只好硬起來!」A先生透露,洪妻為了孩子長年忍氣吞聲,強顏歡笑與黃女一同出席公開場合、餐會及家庭旅遊,沒想到洪惇學卻得寸進尺,小四懷孕期間,竟然要求太太幫小四安排月嫂、讓小四安心待產,完全不顧夫妻之情,讓洪妻心灰意冷。

不過,洪惇學卻辯稱,太太協助黃女處理待產事項,表示對他跟女員工交往寬容接納,也願意維持婚姻生活,明顯原諒他的出軌行為,因此不能主張他與黃女侵害配偶權。
針對雙方的主張,法官審理之後認為,洪妻先允許丈夫與小三外遇生子,之後又允許丈夫以相同模式與小四外遇生女,可見洪妻顧念夫妻之情,不願意跟丈夫撕破臉;反觀小四明知洪惇學已婚,仍然與他私通生女,產後還高調與洪出席公開活動,甚至引以為傲,對洪妻很不尊重,讓洪妻必須忍受周邊親友、同事的異樣眼光,嚴重侵害洪妻的配偶權,因此判洪及黃女賠償洪妻200萬元。

新婚一個月 共被女同僚
不只精品商高調外遇,嘉義一名空軍士官的出軌行為也不遑多讓。這名邵姓士官與妻子在同單位服務,生了一個小孩,婚後卻與葉姓女同事曖昧,並生下一子,被邵妻抓包,沒想到他兩邊都不想放棄,還要妻子答應與小三輪流「共事一夫」,邵妻無法接受,憤而提告,法院審理後,則判他及葉女須賠償邵妻20萬元。
本刊調查,邵姓士官前年6月結婚,沒想到一個月後,就被同事目擊,深夜與葉女同蓋一條棉被,躺在辦公室沙發上。此外,邵妻也在丈夫手機裡,發現他與葉女的鹹濕對話,邵男看紙包不住火,只能認了,卻希望享齊人之福,邵妻忍無可忍,提供她與丈夫的LINE對話截圖當證據,對2人提告。

截圖顯示,邵男對妻子說:「我不會因為有她,對妳就變得不愛,我需要好好想一想,會不會我只是貪圖她的身體?不要再看我跟她的訊息,妳看了只會更不開心而已,讓我自己好好處理,好嗎?我真的都不想失去,但最近我真的覺得妳把我綁得太緊了,讓我有那麼一點點喘不過氣,我也真的不是很想離開妳,但給我一點空間好嗎?」
還荒唐提議 按次輪著來
邵男還寫道:「我也要跟妳說,先做好心理準備,因為我也知道選誰,一定會有一個人痛苦,這句話我也有跟她說,我也擔心我最後選擇的不是妳!」邵妻則追問:「你們的事情是真的嗎?小孩真的是你的嗎?」邵男回:「真的!最壞打算是離婚,這樣我想找妳、可以找妳,或是一個月休二次、一人一次!」
邵妻聽完,表示無法接受,邵男卻繼續說:「這樣我們三方,一定都是在痛苦中生活,我也知道我自己活該,我就是這麼垃圾!離婚了,我想找誰就找誰,不用在意身分,一個月一人一次休假。」邵妻則反問:「她對你來說,不就只是新鮮感嗎?我不要離!」

雖然證據明確,但邵男在法庭否認與葉女外遇,強調只是比較談得來的同事;葉女也配合堅稱2人並未不倫。
對此,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2人互動親密,已逾越一般異性的友誼範疇,破壞了邵妻婚姻的圓滿幸福,讓邵妻處於極度難堪的情境,斟酌加害情形、被害人痛苦程度、兩造身分地位及經濟狀況後,判決邵男及葉女必須連帶賠償邵妻20萬元。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