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今(30日)報導,江啟臣辦公室林姓主任長期濫用副院長專屬「首長專車」,江啟臣15日在官邸宴客,原本司機只要將江啟臣載到官邸就可下班,但林姓主任竟額外要求宴客結束後送她回家,本刊就直擊23時25分公務車載林姓主任返家;24日江啟臣7時接受廣播專訪,但本刊6時10分又直擊公務車在清晨接林姓主任到江啟臣官邸會合。
對此,江啟臣今日接受媒體訪問時回應,已經請總務處去了解使用上是否有違反規定,「若有,我們就檢討改進,而且要求同仁不能再犯。那再犯,我們就處分,謝謝」。
立法院總務處則指出,據「立法院公務車輛使用要點」,委員正式活動、各委員會及專案活動、委員往返各機構接洽公務、支援婚喪喜慶,及其他使用等情形,皆可調派公務車輛。在委員依規定用車下,並未規範其他乘客與委員上車之先後順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