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意外發生在今日上午11時38分許,國道警察獲報,國道1號北上30公里三重五股路段,有遊覽車遭鐵片擊中擋風玻璃,警消派員前往,發現駕駛輕微擦傷,由消防救護人員現場處理,未送醫。
警方調查,50歲的林姓男子,當時駕駛遊覽車從南崁往台北方向,突然飛來一塊鐵片砸中擋風玻璃,林男嚇了一跳,才發現鐵片已穿透擋風玻璃,掉落於腳踏板,他也因此受到輕微擦傷,如果鐵片偏離幾公分,後果不堪設想。當時車上還搭載44名乘客,遊覽車公司發後另外派車接駁離開。


國道警察初步了解,遊覽車當時走中外車道,疑似中內車道有自小客輾壓鐵片,彈飛擊中遊覽車擋風玻璃,不過,詳細的原因,警方已著手調閱沿路監視器,進一步釐清。
警方指出,裝載貨物掉落物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2款,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8千元以下罰鍰,呼籲用路人,車輛行駛中,相關物品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避免滲漏、飛散、脫落、掉落造成事故發生,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