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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男壓她身上」被低鳴聲驚醒...目睹同房熟睡女友人遭性侵 信義區住宅凌晨被闖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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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台北信義區發生酒後闖民宅性侵案件,高等法院二審認定被告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改判8年6月。(示意圖,非當事人/pexels)
台北信義區發生酒後闖民宅性侵案件,高等法院二審認定被告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改判8年6月。(示意圖,非當事人/pexels)
2022年間台北市信義區發生一起性侵案件,一名男子阿成(化名)深夜飲酒後闖入民宅,對正在熟睡的女子性侵。一審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刑,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重新審理認為,男子自闖入住宅時即懷有性侵意圖,且在被害人驚醒後仍以強制方式壓制並持續侵害,因此撤銷原判,改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

信義區性侵案怎麼發生?

判決指出,被告阿成與被害女子A女互不相識。案發當天凌晨,他在台北市信義區飲酒後在巷弄內徘徊,約在凌晨2時40分左右,發現A女住處後門未鎖,便自行開門進入屋內。
當時A女服用安眠藥後正在床上熟睡。法院認定,阿成進入屋內後,趁A女尚未清醒之際壓制對方並進行性侵行為。

被害女子驚醒反抗 同房友人察覺制止

判決內容顯示,A女在過程中驚醒並試圖呼救,但被告以手壓住其身體並摀住口鼻,使其難以發聲。
當時同房另一張床上睡覺的友人A男,聽到A女發出低聲嗚咽後起身查看,發現一名陌生男子壓在A女身上,立即上前阻止。過程中阿成與A男發生拉扯,並將對方撞倒後逃離現場。

為何法院認定證詞可信?

高等法院審理時指出,A女在警詢、偵查以及原審審理過程中,對於案發經過的描述大致一致,包括自己服用安眠藥入睡、醒來時遭壓制及反抗過程等細節。
法院認為,A女與被告互不認識,沒有誣告動機,其證詞內容與案情相互吻合,具有可信性。

DNA鑑定成關鍵證據 友人證詞也相互印證

除被害人指述外,另一名證人A男的證詞也被法院認為具有補強作用。A男表示,當時看到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壓在A女身上,並以手摀住她的嘴。
此外,警方在A女衣物及身體多處採集到生物跡證,包括內褲、外陰部、陰道、肛門及手指甲等部位。經DNA鑑定後,檢出與阿成相符的男性Y染色體型別,進一步強化案件證據。

辯稱酒醉不清楚案情 法院認定仍屬強制性交

阿成在審理時辯稱,案發當晚因飲酒過量,對於過程記憶不清,也不確定在A女清醒後是否仍持續壓制對方,並主張只是趁對方熟睡犯案。
不過高院指出,從證據與被害人敘述可見,被告在對方尚未清醒時即以身體壓制並摀住口鼻,即使被害人醒來仍未停止侵害行為,顯示其行為已屬以強制方式壓抑反抗,並非單純利用被害人熟睡狀態。

曾有酒後偷拍紀錄? 法院認定犯意早已形成

判決也提到,阿成在2022年曾酒後於他人住處外偷拍女子隱私部位,雖然案件後續因和解而未被起訴,但可見其酒後曾出現與性衝動相關的行為。
此外,被告供稱自己飲酒後容易產生偷窺念頭,案發當晚在巷內徘徊時看到屋內有燈光,便嘗試開門進入。法院因此認定,他並非進屋後才臨時起意,而是在侵入住家時就已抱持性侵目的。

一審判決撤銷 二審改判8年6月

高等法院指出,一審判決雖認定被告有罪,但在量刑時未納入後續賠償情況,因此撤銷原判後重新量刑。
法院審酌,被告與A女互不相識卻侵入住宅犯案,嚴重侵害被害人的性自主權及居住安全。不過也考量雙方曾達成調解,被告先前已賠償30萬元,二審期間再支付25萬元,共計55萬元。
綜合犯罪情節與賠償情況,高院最終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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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3.09 08:1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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