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網站報導,原告是兩名穆斯林女性,一在法國,一在比利時,她們都因上班戴希賈布還拒不拿下,遭到開除,於是告上法院;官司一路打到歐洲法院。最終判決出爐後,穆斯林女權、法律界紛紛表示,這樣根本是在搞歧視。
設在比利時的「穆斯林女性律師挺人權」理事長雷蔻兒(Kim Lecoyer)表示,歐洲法院此一判決,形同把宗教歧視合法化;「歐洲法院有能力也應該抓住這次機會,遏止穆斯林女性遭逢的重重歧視,保衛她們的基本權利,但法院卻選擇不那麼做」。
布魯塞爾穆斯林女子瓦妲(Warda el-Kaddouri)向半島電視台表示,法院說僱主有權以公司內規禁止宗教及政治象徵的穿戴,就她感覺根本是遮遮掩掩在禁希賈布,因為她想不出有哪個象徵,能影響歐洲數十萬人;「宣稱說,戴面紗的女人只要脫掉希賈布就行,這樣根本在暗示,所謂女性有控制自己的身體、自己做決定的權力,其實只保留給白人女性」。
中間偏右的「歐洲民族黨」黨魁韋伯(Manfred Weber)表示歡迎歐洲法院的判決,認為那代表歐洲價值的勝利;涉及公共生活時,一定要用歐洲價值。
半島電視台駐巴黎記者巴特勒(Natacha Butler)表示,歐洲法院的判決,涵義相當複雜,其背後的理念是各公司得有自由,可以選擇要不要推出所謂的中性形像,還有它們想做什麼,來讓有利於公司生意。
巴特勒表示,歐洲法院裁決企業得以自行選擇經營的方式,其中包括員工是否獲准穿戴如希賈布、有十字架的項練;「在個別國家,要審判此類案件將非常複雜,原因在歐盟個別成員國自有司法管轄權,而怎麼樣算構成歧視某人的宗教自由,灰色地帶太多」。
近來歐洲各國民族主義聲浪興起,公開反穆斯林的政黨也紛紛崛起,希賈頭巾儼然成為爭議問題。奧地利正在認真考慮全面禁止在公開場合戴希賈頭巾,而法國有些地區也在2016年針對穿著包覆全身的泳衣「布基尼」(burkini) 的 伊斯蘭女性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