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世芳〈鞋很重要〉全文朗讀
活到這歲數,有些身為大人該學會的事情,總還是學不會,比如怎樣穿一雙稱頭的鞋。要知道鞋永遠不只是鞋:懂得穿鞋之人,必然懂得挑一對合適的襪子,懂得穿衣選褲,打理頭髮鬍鬚,也懂得掛一隻合適的錶,挑一只合適的包,帶一把合適的傘。必要的時候,他懂得花一下午慢慢整理保養那雙鞋,並且樂在其中。凡此種種,我都始終無能為力。不過,好歹無事也會偷偷觀察,那些打扮起來很自得的人,都穿什麼鞋。
印象中,搞搖滾的,或者自覺要表現rocker氣質的,不是穿Dr. Martens八孔靴(比較硬派),就是Converse帆布鞋(比較文青掛)。更老派的則穿長筒皮靴,和身上的皮衣配成一套(多半是重金屬掛)。搞嘻哈的大抵穿球鞋,限量款、經典款的Adidas和Nike版本學,是廣袤幽深的小宇宙。玩電音的多半也穿球鞋,不過他們穿鞋的路數究竟和搞嘻哈的有什麼不同,誰愛滑板鞋誰穿籃球鞋,我始終搞不清楚。至於唱民謠的就簡單了,不論男女都穿夾腳拖,有的更故意踩雙藍白拖上台,強調其草根。再不然就乾脆打光腳,用不著鞋了。
搖滾史最有名的鞋,不,不是David Bowie華麗搖滾時代穿的恨天高,也不是Michael Jackson那雙違反地心引力的舞鞋。我說的是作了歌曲主角的鞋:一雙藍色的麂皮鞋。
麂音ㄐ一ˇ,但賣鞋的總念成「雞皮」。買了這麼多年的鞋,又吃過那麼多年的雞,想想也知道不可能真用雞皮做鞋,大概就是專指這種絨絨的翻皮材料吧,卻是很久以後才搞清楚寫法。麂是一種小鹿,現在是保育動物,不大可能拿來製鞋了。所謂麂皮,幾乎都是牛羊皮翻面做成的。
藍色麂皮鞋,重點是那個藍:敢穿一雙藍鞋上街,肯定很會打扮自己,可以推想那個少年家一身潮兮兮的行頭。麂皮保養起來很費事,沾到油汙、踩傷劃傷,都很麻煩。好不容易攢錢買了一雙,走路有風,也要時不時低頭看看,可別碰壞了。
Carl Perkins/Blue Suede Shoes(1956)
「藍色麂皮鞋(Blue Suede Shoes)」是搖滾草創期元老Carl Perkins的作品,1956年發行單曲,狂賣百萬張。不過原創版的光芒很快就被瓜分不少:Perkins的哥們兒,搖滾之王「貓王」Elvis Presley也錄了這首歌,成為他早年招牌曲,很多人直到現在都以為它是貓王首唱。
話說Carl Perkins、Elvis Presley和草根搖滾巨擘Johnny Cash曾經待在同一家唱片公司,經常一起廝混。1955年,Johnny Cash跟Perkins聊到早些年在德國服兵役,認識個老黑弟兄,把軍需處配發的飛行員皮鞋喊作「藍色麂皮鞋」。這個名詞口感甚佳,Cash建議Perkins寫首歌,Perkins當場的反應卻是:「我哪懂什麼鞋?還寫歌咧。」──以鞋子作題目的歌,怎麼想都不像會紅啊。
後來有一夜,Perkins正在表演,聽到台下一對情侶吵架,男生氣急敗壞:「啊啊,拜託不要踩到我的麂皮鞋!」他伸頭一看,那傢伙的鞋面果然有個新踩出來的印痕。Perkins想:他一定很心疼,連身邊正妹都比不上這雙鞋啊。當天晚上,Perkins靈感泉湧,寫下這首歌:
儘管燒掉我的房
偷走我的車
把我存在舊果醬罐的那些酒
通通拿去喝
隨便你想幹什麼
可是啊啊,寶貝
千萬離我的鞋遠一點
千萬不要
不要踩到我的藍色麂皮鞋
隨便你想幹什麼
千萬別碰我的藍色麂皮鞋
Elvis Presley/Blue Suede Shoes(1956)
1956年,貓王剛以4萬美元天價從小廠牌Sun轉簽給大公司RCA,開始在全國電視節目露臉。他扭腰擺臀、煽情之極的舞步,加上帥死人的笑容,一夕橫掃全國青少年男女,也讓這門叫「搖滾樂」的新鮮玩意正式成為家長的夢魘:他們的女兒紛紛愛上這個梳油頭的小痞子,而他跳舞的模樣簡直墮落淫亂,有傷風化。有的電視台受不了家長排山倒海的抗議,只敢讓鏡頭在他上半身停駐。Elvis可不管這些,他自有調侃的方式。這年七月,他在電視節目Steve Allen Show穿一身體面正式的晚禮服出場,又故意說:「今天我身上有件不怎麼搭配晚禮服的東西──藍色麂皮鞋。」然後抬起左腳,全場歡聲雷動。
2013年,貓王穿過的那雙10號尺寸藍色麂皮鞋登上拍賣場,落鎚價75000美元(約當新台幣225萬元)。鞋跟鞋底都有磨損痕跡,那是貓王穿著它走江湖的紀念。想來,新主人是不會穿它上街的。
1950年代,大戰結束,承平時代來臨。戰爭催動了工業建設,讓美國終於告別蕭條。廣告業興起,鼓勵國民多多消費,買車、買冰箱、買電視。在那嶄新的資本主義天堂,出現了「青少年」這個階層:這些還不是大人,卻也不再是小孩的年輕人,不需要負擔生產責任,卻又拿著爸媽給的零用錢,自主支配大把閒暇時間。何以打發無聊?買買買!商人紛紛推出討好青少年的產品,你有多酷,端賴你穿什麼衣服(小夥子都想把自己打扮成貓王)、看什麼電影(啊啊,詹姆士狄恩和馬龍白蘭度)、還有最重要的,聽什麼唱片──大人世界那些溫吞的流行歌已經不夠勁啦。是的,這新興的青少年市場,便是催生搖滾樂的溫床。
聽貓王長大的一代人,也是願意攢起零用錢,投資一雙藍色麂皮鞋上街招搖的。那是「酷」的象徵,而「酷」是可以比房子、車子、甚至愛人都更重要的。
Son House/Walkin' Blues(1941)
歷來出現在歌裡的鞋,品項繁多。最「不酷」的那些,肯定又是藍調歌手穿的。比方Son House的名曲Walkin' Blues(1941):
一大清早爬起來,伸腳下床找鞋穿
心裡明白,我滿腔都是走路的藍調……
一大清早爬起來,渾身是病不爽快
想著那些好時光,如今一去不再來
之前說過:「一大清早爬起來」是老藍調歌詞的套語,之後肯定沒好事。那雙鞋,象徵的何嘗不是生活這條磨人的長路?不過藍調歌手的鞋,倒也不一定像歌裡感覺那麼破破爛爛:1920到1930年代的藍調歌手留下不少老照片,造型幾乎都是盛裝上教堂的陣仗:全套西裝,配上擦得鏜亮的皮鞋,像「三角洲藍調之王」Charley Patton在照片裡屌屌地翹著二郎腿,穿的就是那種很潮的黑白雙色款尖頭皮鞋。想想當年拍張照片不容易,當然打扮愈體面愈好。人生種種狼狽,留在歌裡就夠了。
大蕭條的1930年代,走江湖的藍調歌手若從南方密西西比三角洲啟程,一路賣唱打工賺路費,要到北方工作機會更多、待遇更好、歧視更少的大城市落腳,路程起碼一千五百公里。一雙好穿的鞋,真的很重要。
Bob Dylan/Highway 61 Revisited(1965)
著名的61號公路,南起紐奧良、北抵明尼蘇達州美加邊境,便是千千萬萬黑人老鄉帶著南方記憶移民北方的大動脈,史稱「藍調公路(Blues Highway)」──源自南方的藍調沿著這條路散佈到北方,在城市裡演化出全新的編制和題材,成為搖滾樂最直接的源頭。多年後的1965,在61號公路北界終點小鎮杜魯斯(Duluth)長大的青年出版了一張曠世經典,專輯標題曲就叫「61號公路重遊(Highway 61 Revisited)」,他叫Bob Dylan。其中一段唱道:
「魔指麥克」告訴路易王:
我有紅白藍鞋帶四十副
還有不會響的電話一千部
你可知道哪裡可以處理掉這些鬼東西?
路易王回道:「孩子,讓我好好想想」
然後說:「好啦,這事情很簡單,
只要把東西通通帶去61號公路」
聽這首歌很多年,從來也沒搞懂Dylan創造的那些顛三倒四、荒唐怪趣的人物和場景是什麼意思。「魔指麥克(Mack the Finger)」這個道上的綽號,是向Dylan喜歡的德國劇作家布萊希特名作《三便士歌劇》裡賊王「小刀麥克(Mack the Knife)」致意嗎?四十條「紅白藍的鞋帶」究竟說的是法國國旗的顏色(呼應了「路易王」暗示的法國王室)?還是美國國旗的顏色(呼應了61號公路的背景)?彩色的鞋帶和壞掉的電話,大概是「魔指麥克」要銷掉的贓貨吧?是否也象徵高度發展社會膨脹的物欲創造出來的無用之物呢?那條「藍調動脈」的61號公路,是吞噬一切的黑洞,是慾望的終點,還是究極的救贖?
我沒有答案,卻忘不了那四十副無鞋可配的鞋帶。
Tommy Tucker/Hi-Heel Sneakers(1964)
搖滾史還有一雙很出名的鞋,至少有一千組藝人錄過唱片,是一雙高跟帆布鞋(Hi-Heel Sneakers),原唱是黑人歌手Tommy Tucker(1964):
穿上你的紅洋裝,寶貝
你知道今晚要出去玩
帶著拳擊手套
萬一有人找麻煩
穿上你的高跟帆布鞋,寶貝
戴上你的假髮帽
你知道這樣超正的,寶貝
我想你絕對會把大家都打敗
懵懵聽這首歌很多年,印象最深的,當然是不管哪個版本都有的,那傳染病一樣聽過就甩不掉的節奏吉他──那段樂聲如今早已深化、滲透進千萬首歌,成為搖滾的DNA。至於「高跟帆布鞋」是什麼?我卻從來沒有想過,印象中也沒看過誰穿這種奇怪的鞋。
這個疑惑,直到看見一幀單曲小唱片封面才恍然大悟:原來真有墊了高跟的帆布鞋,是兩種鞋子的混血,鞋面像普通帆布鞋,鞋底卻戳著一截高跟。歌裡這位很不好惹的姑娘穿這麼一雙鞋,配一身紅赤赤的洋裝,戴一頂短短的假髮,不管到那兒,都一定出盡鋒頭。
Paul Simon/Diamonds on the Soles of Her Shoes(1986)
全世界最貴的鞋是1989年珠寶商Harry Winston紀念《綠野仙蹤》50週年製作的紅寶石鞋,向女主角Judy Garland穿的那雙紅鞋致敬。這雙鞋鑲了1350克拉的紅寶石和50克拉的鑽石,要價300萬美金,若是算上通貨膨脹,等於現在的600萬美金,台幣一億八千多萬。
了不起的Paul Simon在他了不起的專輯Graceland(1986)也唱過一雙華美的鞋:
她是富家千金
她也從不打算掩飾
她的鞋底鑲著鑽石......
大家都說她簡直瘋了
她連鞋底都鑲著鑽石
那是一種擺脫走路藍調的方式
她的鞋底鑲著鑽石
你看,多年前Son House的苦悶在這兒還魂,只不過換上了這麼一雙不可思議的鞋。人生到底有多難,得踩著鑽石纔能稍稍開懷?
Kate Bush/The Red Shoes(1993)(音樂從2:10開始)
Shania Twain/Whose Bed Have Your Boots Been Under?(1995)
歌史還有很多驚悚的鞋和哀傷的鞋:Kate Bush唱過一雙紅鞋,女孩穿上它就會著魔,只能不停瘋狂跳舞,直到雙腿斷裂。驅魔的神父不斷鞭打她,讓她跳得像一只陀螺。鄉村音樂永遠不缺劈腿和心碎,Shania Twain光用歌名就說了個好故事:「你的靴子放到了誰的床底下?(Whose Bed Have Your Boots Been Under?)」,一路唱下來,點名足足五位候選的小三,唉啊貴圈真亂。
約瑟翰.龐麥郎/我的滑板鞋(2014)
不過論及歌史最壯烈的鞋,大概還是約瑟翰‧龐麥郎的那雙滑板鞋吧。這位名字很洋氣的歌手一度自稱九○後,來自台灣基隆,擁有法國血統。後來大家知道他出身陝西「國家級貧困縣」漢中寧強,生於1979年,本名龐明濤。他編造的身世,是自己以為的「高大上」版本的人生。
2014年,「我的滑板鞋」一夕爆紅,他在MV裡眼神呆滯,一臉中年大叔的滄桑,卻打扮成不合時宜的小屁孩,唱著幾乎沒有一句對到拍的rap。他唱著如何渴望一雙滑板鞋,「與眾不同最時尚,跳舞肯定棒」,找遍全城都沒有,卻在一個月後來到「魅力之都」,在一家專賣店和夢中的滑板鞋相遇。接下來,便是中國網民瘋傳的「洗腦神句」:
回家的路上我情不自禁摩擦
摩擦摩
在這光滑的地上摩擦,摩擦
在這光滑的地上摩擦
一步兩步,摩擦
一步一步似魔鬼的步伐
在這光滑的地上我摩擦
可是約瑟翰‧龐麥郎一點兒都沒有要搞笑,他是認真的。包括他為自己創造的身世,他在MV裡嚴肅的表情。歌詞雖然勵志,旋律卻帶著淡淡的悲傷。沒有象徵,無意雙關,更沒有後設的自嘲。一切都很官能,很具體,卻也不由自主透著一股無出路的虛無。那是隔著重重窮山惡水眺望彼岸,勉強捕捉到的一眼美好風景:
月光下我看到自己的身影
有時很遠有時很近
感到一種力量驅使我的腳步
有了滑板鞋,天黑都不怕
這是我生命中美好的時刻
我要完成我最喜歡的舞蹈
在這美麗的月光下,在這美麗的街道上
我告訴自己這是真的,這不是夢
約瑟翰‧龐麥郎終將被眾人遺忘,「我的滑板鞋」註定會是他唯一傳唱的作品。然而我想不出歌史曾經出現的鞋,哪一雙能比它更悲壯。
【本文曲目】
- Carl Perkins/Blue Suede Shoes(1956)
- Elvis Presley/Blue Suede Shoes(1956)
- Son House/Walkin' Blues(1941)
- Bob Dylan/Highway 61 Revisited(1965)
- Tommy Tucker/Hi-Heel Sneakers(1964)
- Paul Simon/Diamonds on the Soles of Her Shoes(1986)
- Kate Bush/The Red Shoes(1993)
- Shania Twain/Whose Bed Have Your Boots Been Under? (1995)
- 約瑟翰.龐麥郎/我的滑板鞋(2014)
作者者小傳─馬世芳
廣播人,作家,1971年生於台北。著有散文輯《地下鄉愁藍調》、《昨日書》、《耳朵借我》、《歌物件》,曾獲讀書人年度最佳書獎、開卷年度好書獎。長期在News98製作主持「音樂五四三」節目,曾獲四座廣播金鐘獎。主編有《永遠的未央歌:現代民歌/校園歌曲20年紀念冊》、《台灣流行音樂200最佳專輯》、《民歌四十時空地圖》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