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法律,可從幾個不同角度探討。首先,台灣旅行法形式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因為,這部法律只是准許美方高官,與台灣官員往來,並未硬性規定,以後雙邊官方往來,必須要提升層級。簡單說,這部法律就是「可以這樣做,也可以不這樣做,做不做,由美國各衙門自己決定」。正因此,川普才會「鼓勵台美各級官員訪問」。要是具有強制力,就無須「鼓勵」了。
其次,就台美之間實質關係而言,能辦得成的事,不用這部法律,也可以辦得成,比方說,軍售台灣必須防衛武器。另一些事情,本來就辦不成,就算實施這部法律,也還是辦不成。比方說,台灣對美開放豬肉進口;比方說,台美簽訂自由貿易協定。
但無可諱言,這部法律具有高度象徵意義。美國向來是台灣保護神,民進黨政府不承認「九二共識」,兩岸關係冰封之後,台灣格外需要美國關愛,需要緊貼美國取暖。在這種大環境底下,川普簽署台灣旅行法,自然給台灣政府,尤其是獨派人士,春風送暖,既窩心又喊爽。
問題是,海峽對岸對這法案極其感冒,不定什麼時候,就會出新招,整整台灣。川普簽署台灣旅行法,並非天上憑空掉下來,而是台灣多年遊說、努力結果。這種結果,對岸當然不高興。這法律通過之後,台灣上下喜氣洋洋,有些人歡欣鼓舞,蹦蹦往上跳。殊不知,對於這法律,台灣跳得愈高,對岸手段就愈辣,將來台灣觔斗就跌得更重。
這不是危言聳聽,也不是與對岸隔海唱和,而是事實如此。美國通過台灣旅行法,第七艦隊卻不可能旅行到台灣海峽,給台灣護院保駕,卻能招來對岸嚴厲反制,左手挖台灣邦交國,右手擋陸客、陸生來台,讓台灣內外皆受傷。就算有台灣旅行法,台灣總統要訪問美國、美國國務卿訪問台灣,還是千難萬難,但對岸拔掉個把台灣邦交國,禁絕陸客入台,卻容易得很。
台灣旅行法這檔事,台灣得了便宜,切忌再賣乖,惦惦吃三碗公,對台灣比較有利。敲鑼打鼓,又喊又叫,小心對岸使辣招,讓台灣涼水澆頭,懷裡抱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