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家把這種限制了選項,強迫對方在「A」或「B」、「黑」或「白」中做抉擇的論證謬誤,稱之為「虛假二分法」。不幸的是,公投題目二選一的投票方式,往往正好犯下這樣的謬誤。
多數政府決策都是高度複雜,牽連廣泛的議題,但是一旦付諸公投,就必須要把原本厚厚的草案法條通通濃縮到一個簡單句子裡,並改用民眾能夠理解的字眼來簡化諸多技術細節。此一過程勢必會產生訊息的遺漏和失真,再加上文字本身的不精確性,導致許多選民可能根本不理會選票上的問題,而純粹依賴自身理解,或是如台灣這次公投中所見,拿著利益團體發送的小抄、懶人包來投票,直到公投結束結果出爐,選民才驚覺自己一票所造成的後果,似乎和原本想像得不太一樣。
放眼國際,2016年的英國脫歐公投就是一個現成例子。這場由保守黨發動的公投選票上,只有「離開」和「留下」兩個選項。雖然執政當局或輿論都心知肚明,退出歐盟是千絲萬縷,涉及經濟、政治、司法、旅遊、移民、外交等諸多層面的超大型議題,但礙於公投二選一的簡單形式,選民卻無從在這些層面上挑選哪些要「離開」,哪些要「留下」。另一方面,激進勢力如獨立黨則是趁機綁架了脫歐公投,將脫歐掛勾到移民,誤導了一部分選民以為這場公投就是在決定要限制或開放難民入境,以至於當開票結果顯示脫歐派獲勝時,許多投給脫歐的選民立刻跳了出來,承認後悔剛剛做下的決定。
2015年的希臘紓困案公投則是另一個負面案例。當時在歐盟步步進逼下,希臘當局臨時舉辦全民公投,訴求民意來決定是否接受歐盟以減支為前提的紓困方案。由於方案內容涉及大量財政術語,一般民眾不可能理解,再加上時程緊迫,從宣布到投票只有短短一星期,因此許多希臘人是在完全不清楚自己是投了什麼的情況下走出投票所。這段直接民主的過程中「民意」到底佔了多少分量,這樣的公投又有多大意義,事後沒人敢下斷語。
但另一方面,公投也絕非百無一用的安慰劑。愛爾蘭2016年舉辦的同婚公投,就是運用公投成功化解社會爭議的正面範例。由於議題清楚明白,各方都能理性溝通,單獨訴諸民意也避免了主要政黨被牽拖下水、模糊焦點的常見弊病,使得整個社會得以順利經由一場公投完成對話,取得共識。
而從英國到愛爾蘭,再回過頭看台灣的公投發展,或許我們可以汲取的教訓是,直接民主其實並不如字面上所暗示的那樣簡單和直接,而是和任何民主程序一樣,都是需要時間和學習,累積與調整的過程。
資料來源:Politico, Quart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