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李明璁拿到「任教十年資深優良教師」,隔年因副教授升等未過,按〈限年升等條款〉不被續聘。而升等未過原因,是提出的代表作與他的博士論文高度雷同。他不服,一年多裡多次申訴,最後台大社科院的答辯書認定他「有違學術誠信」。去年他向台大提起行政訴訟,今年4月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審查過程有行政瑕疵,判他勝訴,台大仍會上訴。
【魯蛇的自由2】優良教師被迫離職 他自嘲在校「像一隻老鼠」
人生第一次打工,是大學時為了買一把電吉他,在便利商店做大夜班。「我爸覺得一般吉他就好,2,000塊,電吉他10,000塊一把,是要當歌星嗎?但我就是要ROCK&ROLL,這是價值觀,老一輩覺得不切實際,但對我來講那把電吉他就是自由。」高中常跟家人起口角。「很小的事情,但會想動手動腳,打個一拳什麼的。其實我離家,跟家人相處起來還比較好。」輔仁大學社工系畢業又到清華大學讀社會學研究所,拿了劍橋博士,接著到台大任教。
十多年的老友詹偉雄,很早就發現李明璁不適合學術圈。「年輕人主張用身體來認識世界,建構自己的生命價值,李明璁是站在這個領域的先鋒。」詹偉雄說:「學院裡面的人,希望他不要參與那麼多外面的事務,但是社會上各種強大的召喚又吸引著他。」進台大後,李明璁做出版社書籍主編、寫專欄、辦電影雜誌,2008年陳雲林來台,他網路號召網友靜坐抗議,發起野草莓運動。詹偉雄說:「他參與的事件太多了,應該把生活的內容減掉2/3,專注在選擇後的1/3。他幾乎來者不拒,常處在一個疲累的生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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