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討會分為2場次,第1場的主持人是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黃謀信,主講人為台大法律系教授林鈺雄,與談人則為清華大學科法所助理教授連孟琦、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
第2場則邀請法務部檢察司司長林錦村擔任主持人,由最高檢察署調辦事檢察官陳瑞仁擔任主講人,由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楊雲驊,達文西個資暨高科技法律事 務所律師葉奇鑫擔任與談人。
研討會一開始,黃謀信先就執法必要性與人權保障如何取得平衡、立法規範射程及法官保留密度等做為引言,為本次研討會揭開序幕。林鈺雄率先以GPS、無人機、M化車、雲端搜索、行車紀錄器、小米手機、植入小木馬程式(設備端通訊監察)、植入大木馬程式為例,從德國刑事訴訟法、美國法等立法例及我國法尚欠缺授權基礎,闡述科技偵查法立法之重要性及必要性。
連孟琦則分享新型態通訊偵查之法律依據,新型態通訊方式對刑事偵查手段挑戰,Line的點對點加密技術,Line 公司可以提供的資訊,新型態網路偵查手段的法律問題,新型態通訊 偵查之技術面與法律規範。
林建隆則從應用科技解決,定位追蹤與遠端攝影監控科技,設備端通訊監察科技,數位證據蒐集與保全等及 GPS 對未來科技偵查蒐證的重要性為經驗分享。
第2場次研討會登場時,主持人林錦村表示,感謝屏東地檢署舉辦這場學術研討會,期盼藉由科技偵查的立法可以兼顧執行機關案件調查與人權保障衡平。陳瑞仁則就科技偵查的一般授權與特別授權、科技偵查法的立法原則等,闡述科技偵查法草案建構重要性,另從美國立法例與我國科技偵查法草案,說明無人機、GPS與M化車等規範異同。
楊雲驊則以「密室囚少女案重大突破」案例說明M化車定位對於偵查案件重要性。為了有效查緝毒品等重大犯罪,一部新的完善的科技偵查法 規是有立法必要的,但如何兼顧人權保障,可以參考國外完善立法,縝密設計。
至於葉奇鑫律師則就實務觀點說明科技偵查實務困境及另對科技偵查法 草案為評析等面向與談。本次學術研討會規劃課程內容豐富,並廣邀學者、檢察官、法官、司法警察機關、律師等參與,充分交換意見並分享心得,與會者收穫豐富,一致給予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