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台中市水湳市場附近、年近7旬的張雲凱,拿著一張台中地方法院的公文告訴本刊:「去年12月21日,法官到現場勘驗,之前已經正式函請地政事務所官員,必須攜帶1977年的地籍圖、地籍調查表,到現場測量,並於7日內檢送重測成果圖給法院。但地政事務所官員根本不甩,不僅未帶上述重要資料,更堅持1977年省政府測量的結果是正確的,無需再測!」
舊地籍混亂 產權難辨
張雲凱強調,如果根據當年省政府的測量結果,官司再打一百次也是張家輸,更扯的是,台糖與農田水利會在無迫切需求下,據此要求張家拆屋還地,地政官員力挺,一個鼻孔出氣,完全沒有協商空間。
張雲凱告訴本刊,50幾年前,他的母親在台中市北屯區水湳市場附近買了一棟透天厝,該建物分成前後二部分,不曉得為什麼,後半部沒有權狀,地號是後來才納編,但因張母不識字,也不以為意。張雲凱強調,房子是他們花錢買的,絕非占用公家土地。
張雲凱拿出日治時代的地籍圖強調,當年凡是未徵收田賦的「無賦地」,包括道路、灌溉溝渠、無主空地,都沒被畫進地籍圖裡,導致地籍混亂,圖面上有許多空白,產權不清不楚。
張家旁邊一整片土地,光復後為台糖所有,並於1950年代無償提供給國防部蓋眷村,後來眷村遷移、改建,該片土地如今成為高價值的商業用地,更因緊鄰水湳經貿園區、中央公園,行情看俏。
這場打了10年的官司,起因於1977年省政府重新進行土地測量,台糖土地比原先多測出300多平方公尺,該土地緊鄰農田水利會的灌溉溝渠,那條水溝則在地籍圖上整整往外移了8公尺,原本張家後半部建物及附近幾戶人家的土地都沒有地號,測完後,政府才編了「陳平段0731之0005(屬水利會)、1161之00010、116一之00011(屬台糖)」三個地號。
政府將這些因重測而多出來的土地,列為「未登記土地」,張家五十幾年前用真金白銀買的房子,因此突然變成侵占台糖與農田水利會的土地。當年該處還是眷村,過了30年,眷村已經遷移,台糖與農田水利會不曉得怎麼發現省府的重測結果,打官司要求張雲凱兄弟與附近幾戶人家拆屋還地。
地目與現狀 明顯不符
有些居民打輸官司,加上老屋殘舊、子孫外移,乖乖拆屋還地,但張家兄弟不服,上窮碧落下黃泉,找出許多省府測量有誤的證據,希望討回公道。
張雲凱拿出土地登記謄本說,依地政事務所登載,「陳平段0731之5」的地目是「水」,也就是農田水利會的灌溉溝渠。他指著張家的地說:「如果謄本是對的,我們現在就是站在水溝裡,按照1977年的測量結果,我家後半部一半是水溝,一半是台糖土地,他們就是據此要求拆屋還地。」
「不過,現地狀況不是這樣啊!我也不是站在水溝裡接受採訪,這麼明顯的事實,只要肯來現場看一下就知道,但過去的法官只看卷宗審案,好不容易遇到一位願意實地會勘的好法官,地政官員又不甩,我真的不曉得怎麼辦。」張雲凱無奈地說。
張雲凱提出的第二個證據是「地籍調查表」。他解釋,所謂地籍調查表,就是土地所有權與界址的變動紀錄,這50年來,歷任農田水利會長、台糖主事者都有蓋章,但地籍調查表完全沒提到張家的房子。
比對新舊圖 土地膨脹
換句話說,過去這麼多年來,農田水利會與台糖都不認為他們擁有的土地被張家占據,而是1977年的重測,像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讓台糖與農田水利會有了主張土地被侵占的依據。張雲凱強調,只要比對新舊地籍圖,再核對地籍調查表,就能看出問題在於有爭議的重測,但地政官員拒絕審查這些基本資料,一口咬定1977年的重測是唯一依據。
第三個證據,則是內政部地政司「圖資便民系統」裡的「公示地籍圖」。張雲凱拿出彩色影印的地圖說明:「這條農田水利會的灌溉溝渠,從西屯區一直流,流到被登記為陳平段0731之0005的地號時,突然接不上。這是2萬分之1的地圖,比較不明顯,但是換算一下,地圖上這一釐米的差距,大約是8公尺。」
張雲凱強調:「若將比例尺5000分之1的新舊地籍圖,用透明膠片套圖的方式比對,會發現整片台糖土地,在靠近我家的地段時,突然往外擴張,這就是土地重新測量後,台糖膨脹的部分。」
籲請第三方 測量評斷
張雲凱表示,1977年省府是怎麼測的?到底對不對?他不敢妄下結論,他的訴求其實很卑微,就是希望第三公正單位重新測量,而不是拿著四十多年前的測量結果「削足適履」。
張雲凱告訴本刊,如果重測結果顯示張家真的占用農田水利會或台糖土地,他願意與對方協商,盡量在合理範圍內租地或購地,畢竟當年地籍混亂,他的母親絕非故意要占用公家土地。
對於張家的官司,曾任職地方政府地籍測量隊隊長、現任「中華民國地籍測量學會」會員的Y先生指出,張家的訴訟策略可能需要調整,建議提起「確認界址之訴」。
Y先生告訴本刊,1977年的地籍測量是採「圖解測量法」,也就是在圖面上以比例尺作業,測量工具很原始,所以產生許多烏龍,例如某處現地有11戶人家,地籍圖上只有10戶,產權憑空消失。然而,依法測量的結果不易推翻,當年他擔任地政主管,也是設法調解、仲裁,官司並不好打。
2000年以後,地政機關改用「數值測量法」,使用經緯儀、GPS等高科技工具,測量的精準度大幅提升,Y先生也認為,張家的案例實在有必要重測。他感嘆地說,任職地政機關多年,看過太多公務員死不認錯、讓老百姓求助無門的案例,Y先生不排除以專家證人的身分出庭,建議法官下令重測,找出真相。
律師說法:可找其他單位重測
律師李學鏞指出,若針對土地鑑界有疑問,原告主張拆屋還地,必須負完全的舉證責任。以本案為例,法官有權要求台糖及水利會提出更多證據,當然也可要求重測,地政單位若消極不配合,被告可請法官發函其他公正測量單位,例如「國土測繪中心」重測,釐清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