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決定將311福島核災後持續產生的含氚核廢水,將其氚濃度稀釋為日本國家標準的1/40,相當於世界衛生組織(WHO)提出的飲用水標準約1/7之後排入太平洋,預計2年後開始釋放,在2041年至2051年排放完畢。
雖然日本政府強調排放的廢水不會影響人體健康,也不會對環境造成衝擊,各界仍抱持高度懷疑,NGO「綠色和平」批評日本政府的決議是暴行、違反了《聯合國國際海洋法公約》,侵害鄰近國家人權;除了日本自己漁民表示反對,周遭國家如韓國、中國也有不滿的聲浪,我國農委會也做出回應。
據《中央社》報導指出,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要先確認日本排水資料是否符合規範,若不符合規範也不應該排放海洋,因為會受影響的不是只有台灣,而是所有海洋裡的生物。
漁業署指出,外交部已透過駐日代表處表達關切,並要求依照「核能管制資訊交流備忘錄」規定的作法,請提供2年後的相關資訊以利提前做出因應措施。
農委會水試所也將對海流、受影響魚種等進行研議,水試所表示,洋流由日本橫跨太平洋到美國加州、往南循著北赤道洋流變成黑潮來到台灣,為順時鐘循環,如果日本排放的核廢水有問題,不只美國加州會受到衝擊,日本自己也首當其衝,因為他們會抓秋刀魚,不只和台灣一樣到西北太平洋公海抓秋刀魚,還包含其沿、近海,因此如果水有問題的話,日本自己會先受害。
陳吉仲也說,農委會對水產品的監測抽樣件數一職是機動調整,有風險就會增加採樣件數,漁業署則說明,在日本311核電廠輻射外洩後,就成立跨部會針對水產品安全做出因應並採樣監測,至今無虞,漁業署強調,若水產品有新增風險,將會加強監測頻段與項目。
此外農委會一直以來也有協助原能會執行「台灣海陸域環境輻射調查計畫」,幫忙採樣周邊海域水體,提供水體放射性物質檢測,相關結果則由原能會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