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男童和陳姓女童是同班同學,2019年2人在學校樓梯間玩「鬼抓人」時,因男童用力過度,致使女童重心不穩,臉部撞向鐵欄杆扶手,門牙斷裂。事發後,男童家長透過LINE與對方家長致歉,並表示「力道不小,才會讓您的小孩受傷」,且包了1,200元紅包給女童家長。
但女童家長認為,女童經醫師建議需安裝全瓷冠牙套,且未來視年齡增長與牙齦組織變換,至少需要更換1次,費用昂貴,加上醫療費用3,300元、交通費用915元、裝設牙套及更換費用16萬5,000元、加上精神慰撫金10萬元,總計26萬9,215元,因此要求男童家長全額賠償。
男童家長則主張,男童固然有錯,但女童在樓梯間也應該注意安全,避免奔跑,雙方的過失應相抵,先前包的1,200元也該從賠償中扣除,由於雙方各說各話,最後鬧上高雄地院,由法官來判斷誰是誰非。
高雄地院認定女方得求償8萬9,215元,另審酌2名孩童已是國小高年級學生,依智識程度,應知在樓梯間嬉鬧或奔跑,可能會跌倒受傷,2人卻疏於注意,進而造成意外發生,而男童另有於遊戲過程中施力過重之過失,因此認定男童要負7成過失責任,扣除男方先前慰問紅包1,200元,判男童與家長連帶賠償6萬2,451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