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5 13:02 臺北時間

數位平台拒分潤引新聞自由危機 學者籲行政院推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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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針對Google、臉書等大型平台使用媒體內容獲取流量卻未付費,學者認為已引發新聞自由危機,希望政府推動立法改善問題。(翻攝自線上記者會直播)
針對Google、臉書等大型平台使用媒體內容獲取流量卻未付費,學者認為已引發新聞自由危機,希望政府推動立法改善問題。(翻攝自線上記者會直播)
繼澳洲在去(2021)年訂立《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強制要求跨國平台谷歌、臉書必須與媒體協商議價;法國今年則是採取《著作鄰接權》不同的立法方向,同樣迫使谷歌、臉書必須因使用新聞內容付費。國內法律學者呼籲,根據他國經驗,目前極需行政院領銜帶頭,儘速推動媒體與平台的相關立法工作,並認為台灣應組織具有談判能力的隊伍,準備與Google、臉書等平台展開協商,以維繫台灣的新聞與民主。
政治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成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許曉芬在記者會中共同建議,新聞媒體與平台協商必須要有法律依據,考慮現階段國內法律的客觀條件,澳洲模式可能更適用於台灣。他們表示,媒體與平台議價的立法工作已迫在眉睫,媒體也可參考國外經驗,先與平台協商。
許曉芬表示,德國、法國能夠立基《著作鄰接權》,以此保護新聞媒體的線上利用權,背後有一段漫長的立法過程與著作鄰接權架構。我國《著作權法》因無鄰接權規定,這個部分要在台灣複製,恐怕非常困難。
許曉芬強調,數位時代來臨,民眾習慣透過線上閱覽新聞,新聞出版生態發生劇烈改變。然而,跨國平台如谷歌和臉書,本身並不生產新聞,卻大量使用新聞媒體產生的新聞內容,並以創造導流為理由迴避新聞付費。目前新聞媒體處於弱勢,多數媒體無法拒絕平台的強勢主導,也會擔心可能因此影響流量、被競爭對手超越等。要想讓媒體直接和跨國平台協商議價,若無法律支持,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跨國平台如谷歌和臉書,本身並不生產新聞,卻大量使用新聞媒體產生的新聞內容,並以創造導流為理由迴避新聞付費。(翻攝自線上記者會直播)
許曉芬說明,歐盟擔憂社會的多元價值將遭破壞,因此積極推動立法,即使歐盟數位單一著作權指令創設新聞媒體的《著作權鄰接權》爭議甚多,最終仍通過生效。歐盟各國必須將相關規定,轉換成國內法律,其中又以法國的轉換最為積極。在Google拒絕協商後,法國競爭委員會與法院介入,指摘Google想方設法避免新聞出版者獲得著作鄰接權之保護,並且強迫接受不公平待遇,更拒絕任何針對報酬的可能協商,因此給予重罰。
許曉芬認為,最後之所以能將平台逼上談判桌,其實不是《著作鄰接權》的誠信協商義務,而是《競爭法》形成壓力,才實現平台使用新聞須付費的立法規定。但也得立法在先,才有後續競爭法介入的可能性。
王立達則指出,法國競爭委員會今年6月21日宣布接受Google有關落實新聞媒體著作鄰接權的承諾,終結雙方有關本案的訴訟與紛爭。Google同意將針對簡短轉載(snippet)的著作鄰接權與News Showcase等新推出的新聞服務加以區分,兩者分別進行授權費用的計算與議價談判。
在本次和解中,Google承諾有關著作鄰接權的授權協商,如果開始之後3個月內雙方談判仍然遭遇困難,無法就授權費用達成協議,媒體可以將之交付仲裁,以決定平台應該付給媒體的授權費額度。法國立法引進著作鄰接權之後,至此終於旗開得勝,獲得Google公開承諾願意付費取得各家新聞媒體著作鄰接權授權之目標。
王立達表示,比較澳洲模式與法國模式,我國似乎更可能採取澳洲模式,其優點有二。第一,澳洲採取強制仲裁的立法精神,媒體和平台自行協商,法律其實是備而不用。澳洲政府至今一直沒有正式指定適用媒體議價法的大型平台,但Google與Facebook在這部法律推促之下,與澳洲媒體達成協議的授權費總金額,已經達到每年2億澳幣(約新台幣40億元)以上。
再者,採取澳洲模式可以避開冗長的競爭法調查與訴訟過程。從2019年11月法國媒體向競爭委員會提出檢舉,到今年6月Google與競爭委員會達成和解,其間過程長達2年半以上。雙方最終和解承諾中包含交付仲裁,其實也不無向澳洲取經效法的意味。
許曉芬也指出,我國《著作權法》無鄰接權規定,因此,在討論國內新聞報導著作權問題時,不論是保護客體或是著作權歸屬,僅能從著作權進行規範討論。國內新聞媒體若要透過著作權法阻止數位平台刊登新聞精選摘要,若符合條文,並非不可能。但媒體希望的是適當分潤,而不是以著作權侵權將平台告上法院。目前《著作權法》卻未有任何相關協商義務或是分潤的規定,可能也不適合有。
王立達最後呼籲,國內媒體應當把握時機,以公會名義儘快組織一支談判隊伍,積極與兩大平台密集接觸,要求不得歧視國內媒體,必須比照國外授權費計算方式與國內媒體進行議價協商,並且同時向公平會提出集體議價的聯合行為申請。在此同時,行政院也應當迅速參考澳洲與法國的寶貴經驗與立法內容,同步制定媒體議價相關立法,作為媒體要求平台同等對待的法律基礎與強力後盾。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3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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