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猶如一個背負100萬元信用卡債的卡奴,某天在路上撿到5萬元,自己開心、家人歡慶,然後大家你一言我一語,要卡奴把5萬元趕緊花掉,趕在過年前拿去買棒棒糖送給每一個路人,大家共享甜頭!
還稅於民著實荒謬,理論、實務、與政治效應都不通。如果政府稅收高於預算數,就要退還給人民,那麼「短收」的年分是不是要找人民補繳?2023年全球經濟面臨衰退,企業盈餘必然大減,營所稅、綜所稅、證券交易稅、房產稅、關稅都可能衰退,年底「短收」了,明年此時是不是要每個國民「補繳一萬元」給政府?
發動者打出「超徵」的標題,好像政府跟人民多徵了稅,就該退還。超徵根本就是誤導,政府的稅收都是依法執行,沒有超徵、也不能少徵,多出的4,500億元是「實徵高於預算」,是財政盈餘。
說到財政盈餘,中華民國政府財政曾經非常謹慎,在蔣介石、蔣經國父子主政的年代,從1960年代一直到1990年,幾乎年年都是財政盈餘,當時累計的財政剩餘換算成現在的貨幣,那是遠遠超過4,500億元的,我們是不是也要去找蔣家父子、或者當時執政的國民黨政府,要求他們還稅於民?
普發1萬元現金還會引爆「不公平」的巨大爭議,因為那4,500億元的稅收,很大一塊來自長榮、萬海、陽明、以及台積電、國泰金控等公司在2021年暴增的獲利,我們講大白話,就算要退還,也應該優先退給這些公司與他們的股東,拿長榮、國泰金股東繳的稅金來送給沒繳稅的國民,當然不公平。
政府直升機撒錢的確有先例,美國、日本、歐洲先進國家在COVID-19經濟封鎖期間都做過,政府把現金直接撥入每一個國民的銀行帳戶,效率比發消費券要好。但是那是遇到重大災難、維持社會安定的緊急救助金,不是年終發紅包的概念,美國國會不會叫拜登總統「耶誕節每人發1萬元」,沒人這樣幹的。
最後,這4,500億元早就被立法院通過的「特別預算」用掉了,每個縣市都有的前瞻基礎建設,蓋捷運、鐵路地下化等動輒幾千億元的計畫,都是舉債而為,也都是全民共享。現在總預算加特別預算還是入不敷出而且有赤字,還有勞保基金破產的全民災難即將爆開,要普發1萬元就得舉債,就是要向後代子孫「卡油」,這樣的事情,能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