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1月,林來福在嘉義某賭場門口跟香腸攤的老闆發生口角,原來林想學大哥,賭輸骰子還可以吃香腸,結果被老闆譏諷,林回嗆:「你在我們場子門口賣香腸,我沒對你怎樣就很好了,只不過拿幾條香腸,你有什麼不爽的!」老闆聽完回了1句:「人家是老大,你是什麼東西!」林被激怒,當場拿刀殺死老闆,犯下人生第1起殺人案。
林來福專殺角頭大哥,犯下一連串重大刑案後,名號在黑白兩道傳開,雖然因多條罪名遭通緝,但他肆無忌憚,勒索、搶劫、殺人樣樣來。1988年9月,只因角頭「阿德」陳景德未到他的賭場捧場,他竟然跑到陳在台中開的咖啡廳,一見到對方就說:「你很臭屁!不是說要找我嗎?」陳十分害怕,不斷道歉求情,林卻不為所動,連開6槍,當場將他擊斃。
林來福犯罪集團成員個個凶狠,「黑牛」黃鴻寓、「黑仔」詹火樹、「阿西」葉進火也名列十大槍擊要犯,他們火力強大,在全台犯下搶劫、綁架、殺人等近百起重大刑案,警方估計集團陸續獲取10億元資金,甚至一度揚言要以火箭彈炸掉台北、台中各1間警局,行徑十分囂張。
由於林擅長偽裝、行蹤飄忽,警方只能鎖定他的女友阿桃跟監,最後靠對方手上提的3碗麵,確認林與同夥的藏身處,成功將他逮捕,林最終遭判死刑定讞。為了給女友及2個小孩一個名份,林向法務部申請在看守所結婚,最終在孩子、父母的見證下,與阿桃在台中看守所舉辦婚禮。結婚19天後,林槍決伏法,得年僅3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