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7 12:14 臺北時間

嘉義母狠丟32本《進擊的巨人》漫畫!兒氣炸提告到底 母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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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嘉義母狠丟32本《進擊的巨人》漫畫,兒氣炸提告到底。(示意圖,翻攝東立出版社臉書)
嘉義母狠丟32本《進擊的巨人》漫畫,兒氣炸提告到底。(示意圖,翻攝東立出版社臉書)
即使是家人,也不能未經同意擅自丟棄他人物品!嘉義縣一位60歲簡姓母親今年2月未經20多歲兒子同意,就將他珍藏的32本《進擊的巨人》漫畫書通通丟掉!這對母子長期感情失和,母親此舉更讓兒子氣到報警提告,雖然她事後道歉、有意和解,兒仍堅持告到底。嘉義地院法官訊問後,依毀損罪判簡婦罰5,000元,得易服勞役5天。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簡男熱愛日本動漫,花錢購買32本《進擊的巨人》漫畫收藏。簡男提供漫畫照片指控,今年2月6日傍晚,母親未經他同意,「故意」將他32本珍藏漫畫丟棄。警方偵訊時,簡婦自白坦承犯行,且有意跟兒子和解,但簡男堅持告到底,警方訊後依毀損罪將婦人送辦,檢察官隨即提起公訴。
法官庭訊時認為,簡姓媽媽擅自丟棄、毀損兒子的漫畫書,,符合《家暴防治法》中「對家庭成員實施不法侵害行為」,且也構成了《刑法》毀損罪。不過因《家暴防治法》對家暴罪沒有科處刑罰規定,
法官審理後考量兩人雖然是母子,但簡母卻未尊重兒子的所有物財產權,認為犯行實屬不當,但犯案後已認罪且有意和解,且犯行手段輕微、毀棄物品價值不高,日前依毀損罪判處5千元罰金,得易服勞役5天。
更新時間|2024.09.17 12: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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