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起源於,1名小六學生拿樂樂棒球的球棒與老師發生衝突,還打了老師,隔天學生道歉但不被老師所接受,並報警要求警方把學生帶回派出所,而盧秀燕則喊「痛心」,學生已道歉,老師卻不放手,是最壞示範,批教師是「不適任」老師,校長領導無方,沒有傳票竟然學校容許警察將學生帶走,要求教育局重辦重懲。
對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透過臉書發文,要求盧秀燕收回「不適任老師」的言論。全教總指出,教師保障學生權益與市長關愛學生之情相同,校園發生師生衝突就立即指控「教師不適任」,是危險及不當的指涉。
「盧市長不應立即貼標籤!」全教總說明,有關「不適任教師」的認定自有相關法令規範的調查程序與認定,尤其是此件師生衝突處理,更不應因教師選擇報警處理,學校、警政處理程序錯誤,就得承攬一切過錯與指責,究責!
全教總認為,解決師生衝突需要親師生共同面對,而教育主管機關、學校則應給予資源與協助來處理,而教師在面對學生暴力行為時選擇報警處理,是對自身權益及學生安全的行為之一,因為只有在保障教師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保護學生的學習環境,「校園應是安全的場所,任何形式的暴力都不應被容忍」。
全教總進一步指出,盧秀燕所說的「重辦重懲」,除查明真相外,更要去追究的是,此事師生衝突中,學校提供親師生哪些協助與支持,尤其現在校園生態在高舉學生權利下,教師的管教方式受到限縮與規範,「動輒得咎」已是眾多教師的感受,如果一發生師生衝突就馬上被貼上「不適任教師」,那將造成寒蟬效應,對教育場域不是件好事。
全教總認為,此事也不該被簡化成「學生道歉,教師就不應再追究」,或是指涉「不適任教師」,這樣就失去了對親師生的教育關懷及支持;並呼籲政治人物引以為誡,教育施政與決策不應民粹化,教育部也要正視學校難以應對校園事件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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