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美芳指出,陳情人A在民國111年調任至訓練科,當時就有聽聞該科辦公室氣氛差,且有同仁感到遭職場霸凌,申請請調、退休等。調查資料顯示,自科長蕭惠珠上任後,訓練科的離職、請調、提前退休人數激增,同仁寧願請調、申請提早退休也要離開該單位,離職人數高達整個訓練科的五成以上。
陳情人A描述,蕭首次見面時就告訴他:「你的專長在公關工作,可以寫報告調走」,隨後便將大量無人願意承接的繁重工作交給剛到職的他,還經常在工作群組中公開責罵,要求其在周末加班,自己則赴台南度假。即便資料完成,蕭還是在群組中對其進行公開批評,並威脅若簡報中有錯字將被處分。最終,A選擇申請調職,轉往公共關係室。
另名擁有40年警界經歷的資深警員B也指控,原本深受長官賞識,但因不堪遭蕭羞辱,最終憤而申請退休。經妻子開導後,才得以轉調其他單位,避免繼續忍受屈辱。
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陳情人C的遭遇!他雖然表現出色(記功2次、嘉獎16次,沒有請過事、病假、公文承辦無逾期件數),仍被蕭指責、強迫簽署不實紀錄表。當C提出申訴時,調查小組的評議結果並未給予公正處理,9位委員中有6位來自警察系統內部,3位外聘委員1人缺席、1人反對1人支持霸凌成立,有位委員甚至表示:「知道你工作認真,但蕭科長的老公是未來副署長,這口氣你忍下來吧!」。最終,蕭不僅未受任何處分,反而順利晉升為台北市警察局內湖分局分局長。
劉美芳強調,警界的人際關係封閉且帶有深厚的學長學弟制,使得不少警員對霸凌事件選擇忍氣吞聲。更令人憂心的是,當她調查新北市警察局訓練科的離職情況時,該科提供的資料大幅低報,顯示內部官僚與隱瞞問題。她要求提供具體人員名單時,過程如同擠牙膏,最終才揭露該科21名警員中,竟有11人請調或提前退休,比例遠高於正常範圍。
「裁判、球證、旁證都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劉美芳指出,這類職場霸凌事件並非孤立個案,並形容警界的霸凌問題像「蟑螂」,當有一兩起浮出水面時,實際上可能已經隱藏了上百個受害者,而這些受害人通常難以透過正常管道求得救濟,警界的權力結構使得他們的聲音難以被聽見。
劉美芳拿出「警察機關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要點」,指出:「各單位接獲職場霸凌申訴案件,移由督察單位調查。調查時,得通知當事人、關係人到場說明,必要時並得聘請社會公正人士或專家學者協助評議」,但由於幾乎所有評議委員都來自警局內部,霸凌者的關係人常會參與評議,使得案件難以獲得公正處理。她呼籲,警政署應儘速修法,引入第三方公正機構或基層警員投票機制,使評議霸凌委員會的的委員比例,能夠以外聘委員為主(外6內3),從根本上改善警界職場霸凌問題,讓受害者能夠獲得真正的公平正義。
針對指控,蕭惠珠透過文字回應,稱自己從警30年可接受檢驗,訓練科同仁超過20人,包含他本人都接受訪談,調查結果都有移請審議委員會。新北市警局強調,已調查完畢,沒有發現霸凌事實,3名員警後續也沒有繼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