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去年10月14日即未對鍾延長科技設備監控,直到本刊上月13日踢爆鍾文智失聯後恐逃亡,高院才在同月28日補製「略式裁定」,導致檢方無法抗告。

邱忠義和陳勇松隔了半年才補作的略式裁定書,文書作業明顯有重大疏失。尤其是蒞庭檢察官二度要求延長電子監控,法官僅回應將以書面裁定通知,自此即無下文,隨後竟由審判長與法官在審理單上簽名,並以電話通知辯護律師與鍾文智前來拆卸監控設備,究竟當時如何與辯護律師私下聯絡?箇中曲折也將是調查重點。

此外,該庭法官事後還指示書記官抽換通知檢方的電話紀錄,關鍵差在有無告知撤銷電子監控,形同A、B版,也未宣示裁定或指示書記官依裁定原本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且二度增補審理單上裁定原本內容,卻未註記原因及時間,漏洞百出。
事件爆發後,高院火速召開自律委員會調查,認為二名法官違反職務上義務,損及司法形象及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決議將邱、陳二人移送評鑑,顯見違法情節重大。此外,《台灣之聲》網路電台負責人許榮棋近日也具狀向北檢告發邱、陳二人涉及圖利罪、枉法裁判及偽造文書等三罪,檢方已進行分案。
此外,立委吳宗憲等人7日考察科控中心,當場詢問電子監控事宜,相關官員現場表示,依過去慣例,電子監控期滿10日前,都會詢問執行監控的檢方或院方,據了解,科控中心就鍾文智案也在監控期滿前,詢問高院是否延長監控時間?院方最後回覆不繼續延長,解除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