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先生在設計公司認識,我對他第一印象是很凶,不愛講話。因為我倆常被留在工作室,我愛講話,他默默聽;我不會騎車,他載我趴趴走。記得是畫捷運新北投案時,他突然問我當他女朋友好不好?我感覺這人不錯就點頭了。 年輕時,他騎著豪邁125,我們三天兩頭往宜蘭跑。工作穩定後,我們改飛日本。我喜歡日本,他也喜歡日本;我喜歡畫畫,他也喜歡畫畫;我們都喜歡貓。即使婚後冷戰,我們也找到彼此順毛的方式。我39歲後接連懷了2胎,他挺老婆,對孩子也好,再貴的變形金剛,眼睛眨也不眨就買下去。 可是,太幸福真的會被老天嫉妒。7年前他去河堤運動,無預警倒下,我和婆婆趕到醫院,他已歐卡(OHCA,心肺功能停止)。主管說,他下班前都還在說隔天會議要報告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