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一審判決書中指出,宏泰建設指控林鴻璋對此置之不理,只好在隔年9月發函終止借名契約,同時催告終止信託契約,但林鴻璋仍不理會,最終才提告要求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據了解,林鴻璋名下土地所分得的戶數,為宏盛心建案300多戶中的40多戶。
另外一筆土地則位在台北市天母。2021年時,林鴻璋將該筆土地賣給林堉璘多年老友創設的寶興開發,寶興公司一週內就將第一筆購地價金約1.4億元,匯入林鴻璋在安泰銀行的帳戶,宏泰建設順利以林鴻璋留存的印鑑領取1.4億元,再轉存至關係企業子公司。
沒想到,隔年寶興公司匯入第二筆購地價金約1.9億元,林鴻璋無預警變更自己留存在安泰銀的印鑑章,讓宏泰建設無法領取這筆款項,宏泰建設旋即對林鴻璋提告,要求返還1.9億元的售地收益,並提出清償前以年利率5%計算利息,另聲請假執行。

因兩筆土地糾紛被宏泰告上法院後,林鴻璋主張,他簽訂土地分管協議的對象是父親林堉璘,契約中提及的總公司,無法證明就是宏泰建設,而且整份契約中也沒有宏泰建設的公司大小章。加上汐止土地是林堉璘在世時,以他的名義跟宏盛建設簽訂的合建契約,再把土地信託給富邦銀行,如果他配合宏泰建設移轉土地,會違反他履行中的合建契約。
至於天母土地所爭執的印鑑,則是宏泰建設在未經他同意下,將他留存在安泰銀行帳戶限供土地帳務使用的印章,移作他用,和寶興公司簽訂土地買賣契約,他得知後才跟寶興公司協議,在土地買賣契約上印章處打叉,再補蓋上私章。
雙方纏訟近4年,據了解,兩起官司一審台北地院都判決宏泰建設敗訴,宏泰建設不服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改判宏泰勝訴,林鴻璋也不退縮再提起上訴。本刊調查,最新進度為林鴻璋態度軟化,撤銷上訴後,且已按照判決結果將土地及賣地收益歸還給宏泰建設,兄弟可望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