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在本月7日晚間,胡男從台南仁德中洲站搭上3258次區間車,途中下車時恍神,竟將裝滿鉅額現金的提袋遺留在車廂內。他隨即向台南站人員求助,經列車長協助,最終在新營站尋獲提袋。據悉,袋內現金皆為舊版千元鈔,僅用橡皮筋綑綁,無任何銀行包裝痕跡。
胡男最初聲稱,這筆錢是拿來給「姊夫」發薪水的,其中350萬元為積蓄、50萬元為借款。不過警方進一步查證,發現所謂的「姊夫」與胡男毫無親屬關係,僅是同鄉好友的丈夫。胡男後又改口稱,錢是為了還先前向他人借款買越南土地的不動產貸款,但其提供的購地證明及資金湊齊細節說詞反覆,難以自圓其說。
據《中時新聞網》引述熟悉外籍移工圈人士指出,台南地區確有地下換匯據點,這些地下業者為規避追查,常聘請身分模糊、難以辨識的同鄉移工作為運鈔手。胡男的行為與背景條件極可能與此模式相符,警方不排除他正是替地下匯兌業者搬運資金的角色。
目前警方已訪談胡男、「姊夫」、雇主與友人等5人,並報請檢方偵辦,釐清鉅款是否為不法所得,在案情釐清前,該筆400萬元將不予發還。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