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竹分署說明,洪男在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初期,一再聲稱無力清償,亦無法分期繳納,並託詞親人亦無能力協助處理,態度消極敷衍。新竹分署隨即啟動財產調查,發現洪男雖聲稱無力償還,卻有高額金流紀錄,名下竟有6筆單筆皆逾千萬元金流進出。
對此異常金流,洪男無法合理說明來源與用途。承辦執行官當面提示若未說明清楚,恐構成隱匿或處分財產,將依法聲請法院裁定拘提或管收,洪男這才意識到事態嚴重,態度大轉變,當場承諾會妥善處理。最終,他於執行官指定的期限內,火速繳清全部欠稅,案件順利結案。
新竹分署指出,洪男明顯有償還能力卻刻意逃避,所幸在強制執行與財產調查壓力下,成功促使其履行納稅義務。該分署強調,目前正值報稅季節,呼籲民眾依法申報納稅,勿心存僥倖,企圖以轉移或隱匿財產手段逃稅。不僅無法脫責,還可能導致財產被查扣,甚至喪失人身自由。
若納稅義務人確有繳納困難,也應主動向稅捐機關或行政執行署申請分期,切勿惡意逃避,以免後果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