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顯示,小芳因身心狀況不佳,曾在新加坡尋求心理醫生治療,2023年1月返台後,依心理諮詢建議聯繫前男友阿勳。同月4日晚間,2人於台中星巴克會面後,轉往酒吧續攤。席間,阿勳將小芳灌醉,趁她酒醉意識不清把她帶去旅館脫衣猥褻,並在她清醒反抗後仍強行性交。隔天,阿勳主動向小芳道歉並展開追求,小芳誤以為阿勳單身而答應復合交往,直到5月7日期間,2人多次發生性行為,但小芳在交往半個月後,見阿勳戴著婚戒,在追問下才震驚地得知對方已婚,隨即立刻要求分手。
阿勳謊稱與妻子婚姻觸礁,並已於2022年底協商離婚,甚至電話中告知在2023年2月已簽字離婚,使小芳誤信而同意持續交往。交往期間,阿勳要求身在新加坡的小芳進行脫衣視訊,並指示對方裸胸及擺出不雅姿勢,更在未經同意下截圖留存。事後更將這些私密截圖轉交給妻子,反過來對小芳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對此,小芳已向阿勳提起訴訟,求償120萬元精神慰撫金。
對此,阿勳辯稱自己並未刻意隱瞞已婚身份,強調小芳在得知他已婚後,仍選擇持續交往,且雙方有互贈禮物、發生性行為,還以視訊互動,足以證明雙方是你情我願。
法官審視小芳提交的2023年8月底通訊紀錄發現,從2017年就處於已婚身分的阿勳明確表示「我有小孩、有家庭了」「我騙了你」「對不起」,小芳回「我真心的被你拖進漩渦裡」「我很氣」「我沒有打擾別人」,阿勳則稱「我完全同意、要幫你請心理醫生」「我知道我害你變成這樣的」等訊息,足以認定阿勳蓄意欺瞞已婚並育有子女的事實。
台中地院法官考量小芳原是月收入10萬元的銀行經理,卻因阿勳的欺瞞而受騙,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外遇對象,不僅飽受情緒折磨而需要就醫,甚至因此離職。儘管阿勳現無業且需扶養子女、背負30萬元車貸,但法官認為阿勳行為對小芳造成巨大精神傷害,最終裁定須賠40萬元精神撫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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