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慶房屋提醒,為了降低土地自用者的負擔,土地增值稅又分為10%的自用稅率,以及20~40%累進制的一般稅率,意即自用比一般用途的土地節省至少一半稅金!且一般稅率按漲價倍數來決定稅率,也就是土地增值越多稅率就越高。
此外,房地合一稅在2016年1月1日上路,此後房產交易所得按實際獲利課稅。因此只有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房產,仍按照舊制將土地與房屋分別課稅,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與申報隔年度的個人綜所稅。

如何符合10%優惠稅率條件?
目前土地增值稅有兩種情形,可以適用10%自用優惠稅率,包含「一生一次」與「一生一屋」。「一生一次」除了出售的前一年內沒有提供營業或出租使用,還要符合地上建物必須是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已在該地辦成戶籍登記;同時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約90坪),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公畝(約211坪);最重要的是一人一生以使用1次為限。
「一生一屋」則沒有使用次數限制,但必須使用過「一生一次」之後才能使用,條件也更嚴格。不僅要在出售前5年內沒有提供營業或出租使用;並符合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連續滿6年、持有自用住宅滿6年;還要出售時沒有該自用住宅以外房屋;同時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0平方公尺(約45坪),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50平方公尺(約105坪)才適用。
名下有多戶房屋如何使用最有利?
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指出,如果符合自用條件,可評估優惠稅率用在哪一戶最有利,或是選擇把土地贈與配偶再出售,因配偶間贈與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且不計算贈與稅,就有多一個「一生一次」可使用。如果擁有多戶自用住宅且符合條件,也可以選在同一天出售與申報,可多戶同時享用「一生一次」優惠。
值得注意的是,賣屋的前一年內只要有出租使用,土地增值稅就應按一般稅率申報。承租人只要有申報租賃支出來抵扣所得稅,或曾以租賃契約辦理戶籍遷入,這些資料都可成為主管機關查核租賃情形的管道,陳俊宏提醒,「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一旦遭主管機關查核申報不實,除了要補稅再繳納罰款,還可能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等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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