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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力鏢來了!鄭正鈐借款糾紛開庭「律師要求不公開審理」 法官打臉:不是要法庭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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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鄭正鈐的欠款糾紛今開庭,律師要求不公開審理,遭法官駁回。(本刊資料照)
鄭正鈐的欠款糾紛今開庭,律師要求不公開審理,遭法官駁回。(本刊資料照)
迴力鏢來得太快?法界先前表態反對「法庭直播」之制度,但藍白上個月仍以人數優勢通過修法,明定法律審應採「原則公開、例外不公開」等方式公開播送。國民黨立委鄭正鈐的欠款糾紛今(8日)開庭,其委任律師卻要求「不公開審理」,拒絕讓媒體旁聽,不過審判長反問他:「不是要法庭直播?」並表示此案不符合不公開審理事由,駁回他的請求。
《聯合新聞網》報導,鄭正鈐被控2017年為了選舉周轉,陸續向台中名媛鐘家蔆以現金、支票等方式借款,總計金額高達1,500萬。鐘女說,鄭口頭承諾每個月會付20萬元利息,並於2019年4月起陸續簽發本票10張,每張金額為20萬元、總額200萬元,作為支付借款利息的保證。她自2021年1月間開始催告還款,但鄭未還,她因此提告要求鄭給付1,700萬元;鄭正鈐則聲稱鐘女提出的一張支票有塗改,不是他本人所為,且票據背後的原因是她違反銀行法,請求法官駁回她的訴訟。
新竹地院審理相關證據及對話內容,認定雙方確實有借貸關係,鐘也把錢給了鄭、鄭亦同意返還1,500萬元,判鄭應清償1,500萬元,另外鐘要求的200萬元則不准。
鄭正鈐為此提出上訴,今在台灣高等法院今行言詞辯論,雙方委任律師出庭,鄭正鈐的律師王耀星要求「不公開審理」,審判長則質疑「不是要法庭直播?」;合議庭指出,《法院組織法》第86條明定「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但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時,法院得決定不予公開」,審判長認為本件財產事件、清償借款,不符合不公開審理的事由,且媒體記者本來就會旁聽開庭過程,依法駁回其請求。
言詞辯論期間,王耀星稱鄭正鈐是民意代表、公眾人物,在錢的事情上會有壓力,直指鐘的說法是拼湊出來的、背離事實;審判長問他的意思是否認有收到錢嗎?王耀星回答「對,沒錯」,稱鐘女是選擇性要錢,只因鄭是政治人物;但當初為何開票,王耀星則沒有回答;鐘家蔆的律師楊大德表示,鐘女事前根本不認識鄭正鈐,是透過他人介紹,強調雙方對話在通訊軟體「微信」都有記錄,她本來不想讓鄭丟臉,沒想到鄭不顧誠信、就是不還。言詞辯論終結後預計將於本月29日宣判。
立法院6月27日在立委黃國昌主導下,藍白不顧司法院及律師、婦女、法醫學會等單位及團體反對,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明訂最高法院、大法庭言詞辯論庭、宣判公開直播,高院、地院不公開直播,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案件時,於當事人聲請、法官同意後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可直播。對此司法院及法官協會均表示遺憾,法官協會尤其擔心合法公開播送的法庭錄音、錄影的利用問題,擔心未來參與法庭活動的所有人,都可能是法庭影音被不當利用的潛在被害人,對於此等粗糙的立法過程及品質感到遺憾,期盼司法院妥為訂定相關辦法,防漏補缺,讓法庭直播不至於創造更多的被害人。
更新時間|2025.07.08 18:2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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