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全案起訴後,檢察官當初聲押理由及罪行全都變了,完全不一樣。當初指控剛谷和詐團勾結造成79人受害,起訴後卻縮水成42人,但最可惡的是,這42人受害資金幾乎都遭剛谷圈存凍結,並通報檢警查扣,但張時嘉卻在起訴時刻意隱匿,形同鄭文燦案的惡檢陳嘉義翻版。

本刊取得警方的原始調查報告發現,高雄市刑大在偵辦詐團案時,查出共計43條不明金流是透過剛谷第三方支付轉匯,於是發函請剛谷協助調查,經剛谷調查後回函確認有42件金流有問題,與警方調查一致,所以緊急圈存凍結,只有一件與提供資料不符,是一名歌迷購買二張演唱會門票共計2萬5,012元,剛谷為保住被害人被詐團欺騙購票款,同樣先圈存凍結,最後詐團由士林地檢署起訴、判刑,詐騙所得也都在剛谷協助下追回。

但張時嘉引用警方該份報告,卻只呈現一半,在起訴書證據清單中刻意清空、湮滅警方紀錄在詐欺被害人附表備註欄內所有剛谷回覆的記載內容,刻意營造陳政谷或剛谷提供43案不實商家及交易紀錄給警方,誤導法官判斷。

除了不當訊問的行政調查,相關對張時嘉濫權起訴的告發案,中檢分案偵辦,由於「自家人辦自家人」,難免會落入「官官相護」質疑,為挽回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杜絕惡檢破壞司法形象,還是有賴檢方公平、公正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