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李女與彭男長期有債務往來,雙方對金額與抵押內容存有爭議。然而今年(2025)2月21日凌晨5時許,彭男不幸離世。李女在得知消息後,疑與綽號「小瑋」「威哥」的男子串通,以彭男名義偽造一份「借據抵押文件」,並於文件上偽造彭男簽名。
同時,她還在一張面額850萬元的本票上偽簽彭男之名,並標註發票日期為109年(西元2020年)5月23日,試圖營造出債務存在的證據。
當日上午約11時,李女前往新竹市立殯儀館追思園,以瞻仰遺容為由靠近遺體,並趁機將亡者手指按上印泥,在借據與本票上留下指印,營造出「生前蓋章」的假象,意圖主張債權與抵押土地權利。
然而,現場人員察覺行為異常,立刻通知家屬到場,家屬隨後報警,警方到場後查扣借據、本票及印泥等物證,全案曝光。
法院審理後認為,李女的行為確實損害亡者繼承人權益,也破壞票據流通與金融交易秩序。但考量她事後坦承犯行,並且偽造文件未進入市場流通,危害範圍有限,法官最終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5萬元,並提供90小時義務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