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們通知檢警,他卻消失了
那天晚上,我才剛通報檢警的熟人:「我們壹週刊明天即將出刊,內容是李宗瑞迷姦案。」想讓他們提早監控,以免人跑掉。結果打完電話,不到幾小時,狗仔突回報:「李下樓了,開車離開了。」我一邊打電話給檢警熟人一邊罵:「X的,是誰洩的密?」,熟人說:「只有通知XXX去監控」,但結果根本是通風報信。我們出刊前一晚,李宗瑞跑了。
二、追蹤、誤判、與那場撲空
狗仔於是整夜跟車,最後追到台北市某一棟大樓。李宗瑞的車停著,但人影不見。我們馬上通知警方:「車在,你們趕快接手!」隔天清晨,週刊出版後,震撼社會,檢警緊急拿搜索票衝上樓——卻只抓到他的賴姓女友,李宗瑞早就溜了。後來查出來,女友在警察進門前,用微信(那年代幾乎沒人用)發訊:「快跑!」他真的跑了。我聽到那消息時,只能苦笑:「連逃亡都比警察快一步。」
新聞後續全文請見:《狗仔回憶錄》週刊出版前通知檢警抓人 淫魔李宗瑞獲內應通知落跑內幕


